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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方言言说动词“讲”的虚化及其制约因素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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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娟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5期109-119,共11页
新化方言的"讲"存在多功能性,可以做言说动词、重申标记、引语标记、传信标记和宾语从句标记。言说动词"讲"虚化后,决定其语法性质的,主要是其宾语的语用属性。当宾语仍表示某人说过的话时,"讲"一般为重... 新化方言的"讲"存在多功能性,可以做言说动词、重申标记、引语标记、传信标记和宾语从句标记。言说动词"讲"虚化后,决定其语法性质的,主要是其宾语的语用属性。当宾语仍表示某人说过的话时,"讲"一般为重申标记、引语标记或传信标记;当宾语不再表示某人说过的话,而是表示某人的认识或看法时,"讲"一般为宾语从句标记。至于重申标记、引语标记和传信标记的区分,则体现在宾语的原话主上,如宾语为说话人自己说过的话,"讲"一般为重申标记;为别人说过的话,"讲"一般为引语标记或传信标记。至于引语标记和传信标记的区分,则体现在宾语的原话主在句子结构中的隐现上,原话主出现的为引语标记,消隐的为传信标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言说动词 重申标记 引语标记 传信标记 宾语从句标记 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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