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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4年《中俄协定》与中俄旧约废止问题——以《密件议定书》为中心的探讨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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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唐启华 《近代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3期1-22,共22页
1917年俄国革命后,两次发表对华宣言,自愿废除不平等旧约,平等对待中国。北京政府虽不愿立即承认苏联,但乘机清理旧俄在华条约特权。中苏谈判时,苏方坚持无条件建交后,再开会议订定新约取代旧约,北京政府则担心中俄会议不一定会有结果,... 1917年俄国革命后,两次发表对华宣言,自愿废除不平等旧约,平等对待中国。北京政府虽不愿立即承认苏联,但乘机清理旧俄在华条约特权。中苏谈判时,苏方坚持无条件建交后,再开会议订定新约取代旧约,北京政府则担心中俄会议不一定会有结果,坚持要立即废止旧约。最后双方妥协,在1924年《中俄协定》中,以《密件议定书》规定:新约未订定前,旧约概不施行。后来中俄会议虽经召开,但未获致具体成果,使得中俄旧约处于虽未废止,但不施行的含混状态。北京政府在移交俄国使馆及其他有关交涉中,均坚持中俄旧约已废,并持续推动其“修约外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修约外交 中俄协定 密件议定书 加拉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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