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3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论刑法中的对合犯罪 被引量:1
1
作者 冯江菊 《韶关学院学报》 2006年第4期9-13,共5页
对合犯在大陆刑法中属于共同犯罪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但在将此概念引入我国刑法理论时,却与我国的共犯理论产生了冲突。因此,有必要跳出我国刑法中的共犯理论体系,将包括对合犯在内的具有对合关系的一类特殊的犯罪即对合犯罪单独归类进... 对合犯在大陆刑法中属于共同犯罪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但在将此概念引入我国刑法理论时,却与我国的共犯理论产生了冲突。因此,有必要跳出我国刑法中的共犯理论体系,将包括对合犯在内的具有对合关系的一类特殊的犯罪即对合犯罪单独归类进行探讨。在犯罪构成上,对合犯罪具有犯罪客体同一性、客观对合性、主体依存性及主观对应性等特征。对合行为在我国刑法中主要表现为买卖行为、渎职、失职行为与一定违法行为间的对合行为及其他对合行为。对于对舍犯罪的处罚主要有对合双方行为都是犯罪和仅对合一方行为构成犯罪两种模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犯 对合 对合犯罪 刑法
下载PDF
从对合共犯论到阶层共犯论 被引量:3
2
作者 陈兴良 《比较法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5期20-33,共14页
共犯论是犯罪论的特殊问题,它只能在犯罪论体系的框架内解决。根据阶层犯罪论,共犯论是围绕着三阶层的体系而展开的,无论是共犯处罚根据中的因果共犯论、违法共犯论和责任共犯论,还是共犯对于正犯的从属性程度,即夸张从属形式、极端从... 共犯论是犯罪论的特殊问题,它只能在犯罪论体系的框架内解决。根据阶层犯罪论,共犯论是围绕着三阶层的体系而展开的,无论是共犯处罚根据中的因果共犯论、违法共犯论和责任共犯论,还是共犯对于正犯的从属性程度,即夸张从属形式、极端从属形式、限制从属形式和最小从属形式,都和三阶层之间具有密切关联。而对合犯罪论,以主客观相统一为中心建立的犯罪论,对于共同犯罪的阐述也只能是从共同犯罪行为和共同犯罪故意这两个方面进行论述,不能充分发展出深入和复杂的共犯理论。我国存在一个从对合犯罪论到阶层犯罪论的演变过程,在共犯论上同样出现了从对合共犯论到阶层共犯论的转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阶层犯罪论 阶层共犯论 对合犯罪论 对合共犯论
原文传递
介绍行为的刑法评价 被引量:6
3
作者 王焕平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6期75-81,共7页
介绍,作为一种刑法意义上的行为,由于我国立法和司法解释对其规定得都不够严谨,致使实践中争议很大,大致相同的行为定罪量刑往往迥异。立法和司法解释关于介绍的规定有两种模式,一是独立成罪,二是作为一种共犯行为,适用其他罪名。本文... 介绍,作为一种刑法意义上的行为,由于我国立法和司法解释对其规定得都不够严谨,致使实践中争议很大,大致相同的行为定罪量刑往往迥异。立法和司法解释关于介绍的规定有两种模式,一是独立成罪,二是作为一种共犯行为,适用其他罪名。本文从宏观的视角,立足刑法理论和刑事司法实践,对介绍行为的刑法和司法解释规定进行利弊评析,最终提出兼具可行性、建设性、科学性的立法建议,即修改《刑法》总则中有关从犯的规定,将《刑法》第27条第2款修改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或者起辅助、介绍等帮助作用的,是从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介绍行为 从犯 对合犯罪 介绍贿赂 介绍卖淫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