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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无证据概念的个案导入:以聂树斌案为例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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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陆而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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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厦门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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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证据科学》
2017年第4期389-407,共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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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16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一般课题<"以审判为中心"背景下的刑事诉讼证据审查>(GJ2016C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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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聂树斌案复查再审的艰难并非理论偏误所致,但是为迎合司法实践提出所谓的聂树斌有罪和无罪"四六开"的概率论解释,反倒成为聂案各方各取所需的借口。通过"无证据"概念的引入,案件事实论证的成立与否可以转化为有、无证据的真相判断。对于所谓"证据确实充分"的已决案件,即便是因为真凶出现的偶然情形被认为的是错案,亦需要重新审视曾经的"证据",这并非是以一个糟糕的论证代替另一个劣质的论证,而是要深入到糟糕的论证细节之中,将曾经的不确实、不充分的、非法获取需要排除乃至虚假和捏造的"旧证据"还原为"无证据",同时运用"新证据"把"旧证据"证伪为"无证据",才能跳脱所谓的既有罪又无罪的概率论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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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聂树斌案
概率论
对立论证
循环论证
语境论
无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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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ase of Shubin NIE
Probability theory
Opposing argumentation
Circular reasoning
Contextual theory
No-evid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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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5.13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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