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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若干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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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俊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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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武汉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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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洛阳师范学院学报》
2010年第1期70-73,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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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作为刑法新增设的罪名,渎职罪中的重要种类,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设立,有利于在全社会确立税收法治的观念,体现了从严治吏的精神,树立税收法律的权威和税收法治意识。但是,随着司法实践的发展以及税务人员涉税徇私舞弊犯罪的现象日趋突出,本罪在立法和司法解释上的缺陷日益凸现,需要结合我国的税收实践,对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进行进一步的理论研究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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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徇私舞弊不征
少征税款罪界定
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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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4.393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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