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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法与就地正法考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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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柏桦 高金 《社会科学辑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3期24-30,共7页
"正法"这一名词出现很早,其内涵最初为权威的法度,指国家的基本大法,进而在汉魏时代的官方语境中普遍延伸为明正法制、依法制裁和办理,汉魏时期"正法"至多在某些语境中包含执行死刑的寓意,而与"死刑"相... "正法"这一名词出现很早,其内涵最初为权威的法度,指国家的基本大法,进而在汉魏时代的官方语境中普遍延伸为明正法制、依法制裁和办理,汉魏时期"正法"至多在某些语境中包含执行死刑的寓意,而与"死刑"相对应的词汇则为"正刑"。至宋元之时,与"死刑"相对应的专门用语为"明正典刑"。"正法"一词真正具有执行死刑的意义是在元代以后才出现的。随着"正法"一词的执行死刑意义被人们所接受,出现了与正法有关的司法制度。军前正法、立即正法、请旨即行正法、一面具奏一面正法、恭请王命正法、先行正法、立毙杖下等,都是执行死刑的特殊司法程序。清代《就地正法章程》的颁布,是对就地正法以法律形式予以肯定,也使这种特殊司法程序的处置权、执行权不断下放,以至于团练民团、土豪劣绅都可以操人生死,不但对当时社会产生很大的影响,而且贻害中国多达百余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正法 就地正法 使节金牌 王命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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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就地正法制度研究(下) 被引量:7
2
作者 张世明 《政法论丛》 CSSCI 2012年第2期59-70,共12页
就地正法的产生是清代后期法律制度重大变化。以往学者对于就地正法与清前期的恭请王命即行正法制度的关系认识不甚深入,对于就地正法之制的研究也主要集中在于中央和地方权力关系的变迁。对此,应当坚持新历史法学的研究路径,从就地正... 就地正法的产生是清代后期法律制度重大变化。以往学者对于就地正法与清前期的恭请王命即行正法制度的关系认识不甚深入,对于就地正法之制的研究也主要集中在于中央和地方权力关系的变迁。对此,应当坚持新历史法学的研究路径,从就地正法的产生、就地正法的实际操作、关于就地正法的争论、就地正法在晚清无法取消的原因等方面对其合法性进行解读,从而解释法律、资源与时空建构的复杂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就地正法 新历史法学 时空 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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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就地正法制度研究(上)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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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世明 《政法论丛》 CSSCI 2012年第1期46-57,共12页
就地正法的产生是清代后期法律制度重大变化。以往学者对于就地正法与清前期的恭请王命即行正法制度的关系认识不甚深入,对于就地正法之制的研究也主要集中在于中央和地方权力关系的变迁。对此,应当坚持新历史法学的研究路径,从就地正... 就地正法的产生是清代后期法律制度重大变化。以往学者对于就地正法与清前期的恭请王命即行正法制度的关系认识不甚深入,对于就地正法之制的研究也主要集中在于中央和地方权力关系的变迁。对此,应当坚持新历史法学的研究路径,从就地正法的产生、就地正法的实际操作、关于就地正法的争论、就地正法在晚清无法取消的原因等方面对其合法性进行解读,从而解释法律、资源与时空建构的复杂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就地正法新历史法学 时空 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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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州县“就地正法”司法程序之再考察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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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伟 《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7期138-147,共10页
晚清"就地正法"之制的司法程序是不断变化的。咸丰年间,在镇压"匪乱"的过程中,常常是军营、州县官、团练讯明后即可执行正法,事后报告。自同治二年毛鸿宾郭嵩焘提出将复审之制引入就地正法后,州县审讯后增加了一个... 晚清"就地正法"之制的司法程序是不断变化的。咸丰年间,在镇压"匪乱"的过程中,常常是军营、州县官、团练讯明后即可执行正法,事后报告。自同治二年毛鸿宾郭嵩焘提出将复审之制引入就地正法后,州县审讯后增加了一个府州或道复审的环节。尤其是光绪八年经过一场关于是否取消就地正法的大讨论后,州县官审讯后的复审之制趋于细化,并要依据路途远近或将犯人解赴府州或道复审,或无需解勘犯人,而由督抚派员前往复审。但此后在实践中又趋向简化。与此同时,种种借口事情紧急、案情重大而直接由州县审判、报按察司(后为提法司)核明、督抚批饬即行正法的情况依然存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晚清 州县 就地正法 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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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就地正法”的“变例”性考察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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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娜鹤雅 《内蒙古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年第5期108-112,共5页
自清代中叶开始,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死刑案件的审判程序日渐多样化。作为区别于常规审判程序的特别死刑审判程序,咸丰三年普适于全国的就地正法即是其中一例。就地正法具有适用对象明确、程序简略及处罚从重的特征。作为晚清政府挽救政... 自清代中叶开始,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死刑案件的审判程序日渐多样化。作为区别于常规审判程序的特别死刑审判程序,咸丰三年普适于全国的就地正法即是其中一例。就地正法具有适用对象明确、程序简略及处罚从重的特征。作为晚清政府挽救政治合法性危机的产物,就地正法的适用破坏了既有的审判制度,其苛猛的性质同时损毁了其自身及晚清政权的合法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晚清 就地正法 特别死刑审判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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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地正法”辨析 被引量:1
6
作者 韩广道 《濮阳教育学院学报》 2001年第2期12-12,48,共2页
刑事责任实现的及时性要求诉讼活动依法保持在适当及时的限度内。“从重从快”的刑事政策和死刑复核权下放极易造成错杀无辜。最高人民法院应尽快收回死刑核准权。
关键词 及时性 刑事责任 就地正法 死刑复核权 程序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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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两湖地区州县“就地正法”述论 被引量:7
7
作者 刘彦波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3期138-142,164,共5页
清廷于咸丰三年(1853)起实施"就地正法"政策,藉以应对太平天国起义后全国性的大动乱。两湖地区自19世纪50年代后"盗贼会匪"充斥、社会一直动荡不安,因此,此间督抚们根据清廷的就地正法政策和两湖地区实际情形,制定... 清廷于咸丰三年(1853)起实施"就地正法"政策,藉以应对太平天国起义后全国性的大动乱。两湖地区自19世纪50年代后"盗贼会匪"充斥、社会一直动荡不安,因此,此间督抚们根据清廷的就地正法政策和两湖地区实际情形,制定相关的惩办措施,不仅明确了就地正法的范围和对象,而且使就地正法执行者下延到州县官甚至乡绅、团练,他们都可以随意就地处决"盗匪"。州县实施就地正法分为绅团直接正法、州县官直接正法和州县官审讯、道府委员复讯、督抚批饬正法三种类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晚清 两湖地区 州县 就地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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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不成熟的尝试:陈炯明与《停止就地正法》议案
8
作者 赵剑 《惠州学院学报》 2014年第4期22-25,共4页
在宣统元年广东咨议局的第一次常年会议中,作为法律审查会会长的陈炯明提交《停止就地正法》议案。这是陈炯明在接受完广东法政学堂的专业培训,历经惠州知府陈兆棠滥用就地正法之权后的郑重考虑。这一议案并没有得到超过半数议员的认可... 在宣统元年广东咨议局的第一次常年会议中,作为法律审查会会长的陈炯明提交《停止就地正法》议案。这是陈炯明在接受完广东法政学堂的专业培训,历经惠州知府陈兆棠滥用就地正法之权后的郑重考虑。这一议案并没有得到超过半数议员的认可而遭雪藏,似乎预示着在近代中国,法制民主化的实现依然任重而道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广东咨议局 陈炯明 就地正法 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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秩序控制能力的下移:秋审到就地正法的制度原因
9
作者 杨晔 《南海法学》 2018年第6期116-124,共9页
秋审与就地正法制度在太平天国运动前后,分别展现出"仁政"与"暴虐"两种极端相反的形象,然而二者明显反差的制度之间转化原因的研究,却没有充分与社会、制度因素结合起来分析。通过对二者制度背后的形式与实质意义... 秋审与就地正法制度在太平天国运动前后,分别展现出"仁政"与"暴虐"两种极端相反的形象,然而二者明显反差的制度之间转化原因的研究,却没有充分与社会、制度因素结合起来分析。通过对二者制度背后的形式与实质意义进行解析,并且以内外两个维度结合起来分析,制度对社会的反映和制度意义转化两方面因素,得出秋审到就地正法转变的制度原因,即在传统管理体制的落后与本土及外来因素影响下,为维护基层社会秩序,将以"权威"与"塑造权威的手段"为主要内容的秩序控制能力下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秋审 就地正法 社会秩序 权威 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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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南辕北辙的就地正法制度
10
作者 李乾 《海外文摘》 2020年第20期1-4,共4页
就地正法源于军法,清朝中叶业已出现,但是作为制度出现则是在太平天国运动爆发后,可见该制度主要适用于谋反和叛国一类重犯案件及战时出现的特殊情况,实施范围一般是因时、因地、因事灵活运用。这也就体现了就地正法本质上是死刑复核制... 就地正法源于军法,清朝中叶业已出现,但是作为制度出现则是在太平天国运动爆发后,可见该制度主要适用于谋反和叛国一类重犯案件及战时出现的特殊情况,实施范围一般是因时、因地、因事灵活运用。这也就体现了就地正法本质上是死刑复核制度的特殊制度,适用于社会动乱时期,以达到平反镇压的目的。但在平叛结束后该制度并没有及时停止,与此相反,有了愈演愈烈之势,与当初的制度设想南辕北辙:权力主体上有皇帝、督抚、州县长官、乡绅和团丁,适用地域上遍及全国的东西南北、穷乡僻壤,并且最终还导致了皇权的削弱。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就地正法 特别制度 削弱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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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地正法与清代刑事审判制度——从晚清就地正法之制的争论谈起 被引量: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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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瑞成 《近代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2期212-244,共33页
就地正法是在晚清引起广泛争议的重大司法问题。但就地正法之制并非始于晚清,而是清代刑事审判制度的组成部分。就地正法是相对于死刑审判复核监督制度所做的特殊制度安排,主要适用于紧急情况下,从重从快处理谋反、叛乱和聚众抗官等严... 就地正法是在晚清引起广泛争议的重大司法问题。但就地正法之制并非始于晚清,而是清代刑事审判制度的组成部分。就地正法是相对于死刑审判复核监督制度所做的特殊制度安排,主要适用于紧急情况下,从重从快处理谋反、叛乱和聚众抗官等严重危及统治秩序的案件。而死刑审判复核监督制度是死刑审判的基本制度,适用于平时。两者共同构成清代的死刑审判制度。从清代刑事法律制度运行看,施行就地正法不可避免,但这项失去有效司法监督的应急性死刑审判制度,存在随意性和扩大化等诸多弊端,尤其是在晚清镇压太平天国运动之后的持续施行,引起死刑审判复核监督制度与就地正法制度之争,及中央与地方司法审判和监督的权力之争。争论的结果是,尽管最终限制了就地正法的实施范围,但直到清末法律制度根本变革前,这一问题并未解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就地正法 清代法律 刑事审判制度 司法问题 晚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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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清代“就地正法”之制的产生时间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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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本照 《历史档案》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期98-104,共7页
目前学界在针对清代"就地正法"之制产生时间的讨论中,《清史稿》"咸丰三年"(1853年)说被否定。实际上,有关争论混淆了晚清"就地正法"之制与"就地正法"适用范围。"就地正法"本为军法... 目前学界在针对清代"就地正法"之制产生时间的讨论中,《清史稿》"咸丰三年"(1853年)说被否定。实际上,有关争论混淆了晚清"就地正法"之制与"就地正法"适用范围。"就地正法"本为军法,秦汉时期便有类似的记载。咸丰三年,清政府扩大适用军法"就地正法"的范围,预以治乱匪之法治盗匪,惩治盗匪的"就地正法"章程便由此产生,故"就地正法"之制产生于咸丰三年没有问题。因为对"恭请王命,就地正法"产生误会,铃木秀光"就地正法"产生于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的说法值得商榷。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就地正法 强盗 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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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就地正法”操作程序之考察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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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娜鹤雅 《清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4期144-146,共3页
关键词 就地正法 操作程序 清末 死刑程序 太平天国运动 社会秩序 政治危机 社会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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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房子比学校好 县长就地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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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佚名 《教师博览(上旬刊)》 2010年第3期53-54,共2页
半个多世纪以前,四川西部和西藏东部有一个完整的省建制,叫“西康省”,著名的《康定情歌》就出自这个省份,“跑马溜溜的山哟,一朵溜溜的云哟,端端溜溜地照在,康定溜溜的城哟,月亮弯弯,康定溜溜的城哟”,这个“康定城”是西康... 半个多世纪以前,四川西部和西藏东部有一个完整的省建制,叫“西康省”,著名的《康定情歌》就出自这个省份,“跑马溜溜的山哟,一朵溜溜的云哟,端端溜溜地照在,康定溜溜的城哟,月亮弯弯,康定溜溜的城哟”,这个“康定城”是西康省会,省主席刘文辉上将就在此办公。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就地正法 《康定情歌》 学校 房子 政府 县长 西藏东部 四川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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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官员“就地正法”程序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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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韩玉莹 《兰台世界》 2022年第1期146-149,共4页
"就地正法",即于犯罪之地执行死刑,作为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在维护晚清统治中起着重要作用。晚清以降,农民起义风起云涌,官员或弃城而逃,或畏葸不前,政府军队节节败退。为改变这种乱象,清政府在官员中大力实行"就地正法&... "就地正法",即于犯罪之地执行死刑,作为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在维护晚清统治中起着重要作用。晚清以降,农民起义风起云涌,官员或弃城而逃,或畏葸不前,政府军队节节败退。为改变这种乱象,清政府在官员中大力实行"就地正法"制度。然而该制度在实行过程中,出现了对文官和武官、高级官员和低级官员审转程序和惩处力度的变化。这种变化是政府适应社会需要进行的制度性调整,也是维护地方统治的需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晚清官员 就地正法 审转程序 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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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嘉时期恭请王命旗牌先行正法之制的宽严张弛 被引量:7
16
作者 张世明 《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9年第4期44-58,共15页
乾嘉时期所谓恭请王命先行正法又称之为"恭请王命正法即行正法",其间"即行"与"先行"是一事二说,分别相对于不同的时间参照物。这种制度中的"王命"既是受"天命"所委托,又是受"天... 乾嘉时期所谓恭请王命先行正法又称之为"恭请王命正法即行正法",其间"即行"与"先行"是一事二说,分别相对于不同的时间参照物。这种制度中的"王命"既是受"天命"所委托,又是受"天命"所限制,其实施终究需要法天而行。就地正法的源头固然可以追溯至恭请王命正法先行正法,但确切言之,应该说是乾隆中期以后由于帝国版图的扩大以及当时随之出现的诸多社会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王命旗牌 先行正法 就地正法 空间 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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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王命旗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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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余同怀 柏桦 《古代文明(中英文)》 2024年第2期121-131,M0006,M0007,共13页
王命旗牌是一种权力的凭证,持有者有一定的便宜行事权。清代王命旗牌有固定的型制,由工部制作,钤盖印信,不但有严格的发放与管理制度,而且有相关的使用与核查制度。清初多授予带兵将领,以此为凭,可以在战区便宜处置,处死逃兵或叛将。随... 王命旗牌是一种权力的凭证,持有者有一定的便宜行事权。清代王命旗牌有固定的型制,由工部制作,钤盖印信,不但有严格的发放与管理制度,而且有相关的使用与核查制度。清初多授予带兵将领,以此为凭,可以在战区便宜处置,处死逃兵或叛将。随着普遍授予督抚王命旗牌,这种凭证被广泛地应用于地方政务,特别是在司法方面增加相关的条例,恭请王命正法成为特殊司法程序。在死刑审判中可以不通过中央层级的审核,先行将人犯正法,有请旨即行正法、一面请旨一面正法、请王命正法、先行正法、立毙于杖、就地正法之分。鸦片战争以后,在内忧外患的情况下,清王朝出台《就地正法章程》,王命旗牌应用更加广泛。由于死刑审判权的下放,不仅督抚掌握了生杀大权,就连地方官及团练、土豪劣绅都可以操人生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王命旗牌 恭请王命 就地正法 便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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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新疆法律政策的调整与实践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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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田欢 《广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4期111-120,共10页
晚清,清廷与新疆地方官员曾就命盗案件的变通处理应否恢复"旧制"进行了数次争论。影响新疆法律政策的不仅有时局形势、中央与地方间的权力博弈等因素,更有边疆政治的自身走向。新疆法律政策早在乾嘉时代就形成了在法律适用与... 晚清,清廷与新疆地方官员曾就命盗案件的变通处理应否恢复"旧制"进行了数次争论。影响新疆法律政策的不仅有时局形势、中央与地方间的权力博弈等因素,更有边疆政治的自身走向。新疆法律政策早在乾嘉时代就形成了在法律适用与量刑轻重方面特异性大、权宜性强的特点。如此,法律制度虽历经调整,但终清之世都未能达到所谓"将来法制大定"的理想状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晚清 新疆 法律政策 就地正法 变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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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与不变:太平天国运动与京师司法审判
19
作者 胡祥雨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2期89-100,共12页
咸丰三年(1853),为应对太平军北伐,清廷在京师成立京城巡防处并强化治安。清廷的一系列举措直接影响到京师司法审判。京城巡防处审理叛逆案件,实际上分担了刑部的部分职能,但是巡防处的审判仍遵循清朝制度。尤其是对死刑的审判,尽管多按... 咸丰三年(1853),为应对太平军北伐,清廷在京师成立京城巡防处并强化治安。清廷的一系列举措直接影响到京师司法审判。京城巡防处审理叛逆案件,实际上分担了刑部的部分职能,但是巡防处的审判仍遵循清朝制度。尤其是对死刑的审判,尽管多按"军法从事",但判决仍需得到皇帝的批准方可生效。1855年,在军事形势缓和的情况下,京城巡防处审理大钱案件,但不久京城巡防处就被裁撤,京师司法审判仍沿旧制。尽管太平军北伐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京师审判制度,但这种变化仍然是中国传统的自我演化,并未渗入任何近代的因素;同时,与各直省相比,太平天国运动对京师司法的影响要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京城巡防处 太平天国运动 京师 司法审判 就地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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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传统司法制度变革动因新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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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俊 《江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6期127-131,共5页
长期以来,学术界对于晚清法制(包括司法制度)变革动因的判断,主要强调领事裁判权的冲击和影响,这不全面。本文认为,从外因和内因两个角度观察,除了领事裁判权带来的外在冲击外,传统司法制度因自身弊端而导致思想家的批判、民众的蔑视与... 长期以来,学术界对于晚清法制(包括司法制度)变革动因的判断,主要强调领事裁判权的冲击和影响,这不全面。本文认为,从外因和内因两个角度观察,除了领事裁判权带来的外在冲击外,传统司法制度因自身弊端而导致思想家的批判、民众的蔑视与反抗以及统治者自己的破坏,从而加剧了晚清传统司法权运行失效,这也是值得关注的传统司法制度近代变革的重要原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晚清司法制度 领事裁判权 就地正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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