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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内部层级监督行为的行政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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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冬勤 《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 2024年第16期284-286,共3页
上级行政机关基于层级监督关系而对下级行政机关作出的内部行政行为,原则上不具有可诉性。但如果内部行政行为已经实质外化并且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则应当赋予当事人行政诉权,允许其通过行政诉讼获得救济。在法律规范及司... 上级行政机关基于层级监督关系而对下级行政机关作出的内部行政行为,原则上不具有可诉性。但如果内部行政行为已经实质外化并且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则应当赋予当事人行政诉权,允许其通过行政诉讼获得救济。在法律规范及司法裁判中将实质外化的内部层级监督行为纳入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势在必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上下级行政机关 内部层级监督行为 土地行政执法 实质外化 行政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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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上下级之间层级监督行为的可诉性——崔永超诉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案评析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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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章剑生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2期69-76,共8页
在通说上,行政机关上下级之间层级监督行为一直被归入行政内部行为,不具有行政诉讼的可诉性。崔永超诉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案在相当程度上可以看作是这种通说支持下的重要判例之一。在该案的裁判理由中,法院将层级监督... 在通说上,行政机关上下级之间层级监督行为一直被归入行政内部行为,不具有行政诉讼的可诉性。崔永超诉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案在相当程度上可以看作是这种通说支持下的重要判例之一。在该案的裁判理由中,法院将层级监督法律关系定性为行政内部行为时,已经足以支持该案的裁判结论。然而,裁判理由论证又转向了"改变或者撤销权"与申请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和诉的利益的讨论,这可被理解为法院并没有否定层级监督行为与原告崔永超之间存在某种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在今后的类似案件中,通过参考该案,法院有可能的突破点在于,借助法解释技术,基于"申请"、"外化"两个因素,可以有条件地承认一部分层级监督行为具有可诉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诉讼 层级监督行为 可诉性 行政内部行为 不履行法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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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解除行政协议的行为一般不属于复议受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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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志毅 《法人》 2019年第12期77-79,73,共4页
公司在从事土地开发等商业运作时,一定程度上会受到行政管理等公权力因素所施加的影响。在此过程中可能也会涉及到行政协议难以履行、需要变更或解除等诸多现实问题。特别是新的行政诉讼法将行政协议纳入到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之内后,社会... 公司在从事土地开发等商业运作时,一定程度上会受到行政管理等公权力因素所施加的影响。在此过程中可能也会涉及到行政协议难以履行、需要变更或解除等诸多现实问题。特别是新的行政诉讼法将行政协议纳入到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之内后,社会各界对于行政协议的关注度大幅提升。在行政诉讼法中,将上下级之间的层级监督行为直接排除在受案范围之内。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诉讼法 受案范围 受理范围 公权力 层级监督行为 商业运作 关注度 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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