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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我国《民法典》居住权制度的利益衡量与适用路径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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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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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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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170-178,223,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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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民法典》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传承发展研究”(23BFX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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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我国《民法典》中居住权制度的确立,是对其内在诸多利益的比较和权衡。藉由对利益衡量理论的考察,从中归纳出对法律制度进行利益衡量的理论面向,阐明利益衡量在居住权制度中运用的应然路径。对我国居住权制度中的多元利益进行识别和抉择,分析范式主要分为制度选择的利益衡量和规范功能的利益衡量。前者关涉是否应当设立居住权,后者则关注居住权功能定位。通过进一步阐述制度背后的利益冲突,明确设立居住权制度能够实现生活利益、实用性利益和描述性利益。居住权制度的功能定位主要以保障性居住权为主,以流通性居住权为辅,在利益抉择中兼顾了不同位阶的多重生活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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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利益衡量
居住权
民法典物权编
居住权功能
人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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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interest measurement
residency rights
Title to Property in the Civil Code
function of residency rights
personal servitu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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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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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利益衡量理论在我国居住权立法中的应用
被引量: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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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勇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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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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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8期97-114,共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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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中国民法上的中国元素研究》(18AFX015)
2019年度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人工智能时代新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2019-GX-017)
西南政法大学大学生科研创新项目《民刑交叉视角下不法原因给付问题研究》(2019XZXS-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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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学界关涉居住权主体及功能范围向来存在争议,有学者从居住权用益性功能为视角提出以满足不同市场社会主体多元化投资需求为旨要,而不应一味严守居住权制度本身人役性。以利益衡量理论为研究视角,需衡酌居住权不同主体及功能范围在居住权制度所体现的利益,依托不同理论预设逻辑推理,深挖我国居住权立法中存在的利益博弈,并进一步阐释居住权不同主体时和居住权不同功能范围时存在的利益冲突。居住权立法应体现我国本土实情,在我国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完善前提下,应遵循自然人主体以"生活性"居住为功能边界,最终落脚在居住权旨在满足自然人"生活性"居住为宗,是解决《民法典·物权编》居住权立法中居住权主体及其功能范围争议的关键。至于学界所争议居住权其他主体及功能,待民法典颁布后,在条件具备时可通过司法解释或单行立法模式予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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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利益衡量
居住权
人役权
居住权主体
居住权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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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interests balancing arbitrariness
right of habitation
servitudes personarum
subject of right of habitation
function of right of habi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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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F5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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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民法典·物权编》编纂背景下居住权制度再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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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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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武汉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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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各界》
2020年第6期60-61,64,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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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居住权产生之初就以保障社会中弱势群体的居住利益而存在,在《民法典物权编》中,居住权被规定与用益物权一章。居住权的确立应有相应的规则与限制,并且需要进行登记。在现代社会中,居住权能否拓宽适用范围,转变其功能,仍有讨论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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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居住权
所有权
继承
居住权功能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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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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