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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对河岸居民取水合法性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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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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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河海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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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0年第11期4-6,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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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宪法》、《物权法》确立了河流的国家所有制,那么河岸居民的生活取水是否侵犯国家所有权呢?应如何看待河岸居民的取水权,成为一道法理难题。对于这类问题,首先要对"河流属于公物"的论题进行辩诘,其次要从公共所有权理论,法社会学视角以及法律的现行规定三个理路分析探讨,并进一步提出新问题,逐步推进。最后,以对人权的回归,解释居民取水权的逻辑自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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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居民取水权
国家所有权
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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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residents' right to water
ownership of the state
human rig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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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66
[政治法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D923.2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D921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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