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5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屏蔽网站禁令法理探究与规范建构 被引量:1
1
作者 彭学龙 张成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2023年第1期60-70,共11页
作为足以和“通知—删除”规则相提并论的重要制度创新,屏蔽网站禁令起源于欧盟,迄今已为四十多个国家接受。该禁令由公权力机关经权利人请求发布,或径行发布,责令信息接入/传输服务提供者屏蔽侵权网站,以有效保护著作权人利益。从规范... 作为足以和“通知—删除”规则相提并论的重要制度创新,屏蔽网站禁令起源于欧盟,迄今已为四十多个国家接受。该禁令由公权力机关经权利人请求发布,或径行发布,责令信息接入/传输服务提供者屏蔽侵权网站,以有效保护著作权人利益。从规范构成要件及权利基础考察,屏蔽网站禁令当属永久禁令。从禁令起源和制度构成审视,屏蔽网站禁令兼具实体法与程序法双重属性。鉴于我国成文法传统,引入屏蔽网站禁令时,应分别规定实体和程序规则,其中,前者应以《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为依据,在《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和《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中作出规定,后者则应作为诉讼特别程序纳入《民事诉讼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屏蔽网站禁令 网络侵权 永久禁令 实体法 程序法
下载PDF
屏蔽网站禁令制度的释义与正当性分析——以澳大利亚为例
2
作者 张婉清 《河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第1期57-62,75,共7页
屏蔽网站禁令制度是法院经权利人申请,而指令网络服务提供商对涉嫌侵犯版权或帮助侵犯版权的在线地址进行屏蔽,从而实现由源头处对侵权材料的传播进行遏制的制度。屏蔽网站禁令相较于传统的网络版权侵权规制手段,具有即执性、高效性的特... 屏蔽网站禁令制度是法院经权利人申请,而指令网络服务提供商对涉嫌侵犯版权或帮助侵犯版权的在线地址进行屏蔽,从而实现由源头处对侵权材料的传播进行遏制的制度。屏蔽网站禁令相较于传统的网络版权侵权规制手段,具有即执性、高效性的特点,已成为各国有效打击网络盗版的利器。澳大利亚的屏蔽网站禁令制度设置较晚,但制度框架完备,其通过屏蔽网站禁令制度对近年蔓延全球的机顶盒版权侵权行为实现了良好的规制作用。澳大利亚所规定的屏蔽网站禁令制度的适用条件与适用方式,对我国具有相当的参考借鉴价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屏蔽网站禁令 网络版权侵权 网络服务提供商
下载PDF
屏蔽网站禁令的制度分析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被引量:14
3
作者 胡开忠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3期117-129,共13页
面对日益猖獗的网络版权侵权行为,欧盟一些国家率先创设了屏蔽网站禁令制度,法院可根据版权人的申请责令提供通讯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商屏蔽盗版网站,从而沉重打击网络版权侵权行为。屏蔽网站禁令制度在适用条件、手段和程序上有着严格限... 面对日益猖獗的网络版权侵权行为,欧盟一些国家率先创设了屏蔽网站禁令制度,法院可根据版权人的申请责令提供通讯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商屏蔽盗版网站,从而沉重打击网络版权侵权行为。屏蔽网站禁令制度在适用条件、手段和程序上有着严格限制,但其实施也引发了诸多争议,公众普遍担心该制度的实施会损害网络服务提供商、网站经营者和社会公众的合法利益。为了保护版权人的利益和打击网络盗版行为,我国应当引入国外的屏蔽网站禁令制度并结合自身国情对其予以适当改造,在保护版权人利益的同时兼顾网络服务提供商、网络经营者及社会公众的利益,既要发挥该制度的优势,亦应减少其负面影响,在此基础上构建具有自身特色的屏蔽网站禁令制度,并促进著作权法的立法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屏蔽网站禁令 网络版权侵权 网络服务提供商
原文传递
《反不正当竞争法》对“避风港规则”的突破及救济
4
作者 裴轶 余欣亿 《中国市场监管研究》 2024年第4期23-28,共6页
近年来,“避风港规则”逐渐从版权领域的基本制度发展成为我国网络知识产权法律适用的基础制度之一,对于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使用可以提供很好的救济。为了实现知识产权领域的利益平衡原则,兼顾知识产权所有人、网络服务提供者以及公众的... 近年来,“避风港规则”逐渐从版权领域的基本制度发展成为我国网络知识产权法律适用的基础制度之一,对于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使用可以提供很好的救济。为了实现知识产权领域的利益平衡原则,兼顾知识产权所有人、网络服务提供者以及公众的三方利益,需对网络服务提供者能否适用“避风港规则”进行清晰的规则指引与限制,明确界定知识产权权利人是否发出有效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足够尽到注意义务,尤其是明确“足够尽到注意义务”应该参考的因素。从立法技术层面上来说,为避免“避风港规则”失灵,可以引入屏蔽网站禁令制度作为补充,以弥补诉前禁令制度缺失的不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避风港规则 法律原则的适用 屏蔽网站禁令制度 红旗标准
下载PDF
知产网络侵权救济中比例原则的适用——以欧盟的司法实践为视角
5
作者 王诣博 《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5期14-26,94,共14页
随着我国涉互联网知识产权案件的持续增多,我国的知识产权网络侵权问题已隐隐有甚嚣尘上之势。如何遏制和解决该问题,是当前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共同面临的重要课题。欧盟全境在处理知识产权网络侵权问题上采用网站屏蔽禁令制度。而比例... 随着我国涉互联网知识产权案件的持续增多,我国的知识产权网络侵权问题已隐隐有甚嚣尘上之势。如何遏制和解决该问题,是当前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共同面临的重要课题。欧盟全境在处理知识产权网络侵权问题上采用网站屏蔽禁令制度。而比例原则的适用为网站屏蔽禁令制度行之有效的实施保驾护航。我国尚未引进网站屏蔽禁令制度,依然采用“通知—移除”规则来应对知识产权网络侵权问题。虽然两者关于网络屏蔽的运行机理不完全一致,但是在知识产权网络侵权案件中,行为人实施的侵权行为,必然会涉及知识产权人、网络服务提供商、互联网用户这三方当事人的基本权利或自由这一客观现实没有发生质的改变。如欲在维护知识产权人法益的同时周全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就必须在各方当事人之间取得利益平衡,以利益平衡作为价值内涵的比例原则在“通知—移除”规则当中同样有用武之地,值得我国借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知识产权 网络侵权 比例原则 网站屏蔽禁令制度 “通知—移除”规则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