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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民国银行练习生往事——待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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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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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广发银行上海分行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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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金融博览》
2016年第11期84-8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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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时人对于练习生的管理给予了不少关注。早在1923年,即有人提出,对练习生"应研究教养兼施之道,使其成一完全无缺之人才。何以养之,即薪俸宜稍从优,使其能维持适当之生活;何以教之,即管理应稍从严,使其趋于正规"。具体而言,有三个方面:一是"练习时之注意"。"凡练习生进行练习时,必须使其历练各股,其法至美",同时,作为经理、副经理,“应随时考察练习生之学力,可以先责成各该股主任,必须谆谆善诱,使其津津有味,再加时常报告成绩。若才力优长者,应勿拘泥阶级,逾格擢用,俾其发挥其才具,并竭尽其所长,而行务则亦大受其益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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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服务期
庶务科
屡戒不悛
力者
董事会议
决算期
服务规则
奖励金
重大过失
营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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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832.4
[经济管理—金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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