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让股权向有能力的经营者集中——诸城绝缘材料厂“二次改制”的启示
1
作者 闵昱 《中国物资流通》 北大核心 2001年第17期24-25,共2页
山东诸城绝缘材料厂始建于1966年,1993年6月改制为企业内部全体职工持股的山东诸城四达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该厂全部资产和债务转移给改制后的公司。改制前,全厂职工182人出资 180万元现金买断企业产权,全员入股... 山东诸城绝缘材料厂始建于1966年,1993年6月改制为企业内部全体职工持股的山东诸城四达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该厂全部资产和债务转移给改制后的公司。改制前,全厂职工182人出资 180万元现金买断企业产权,全员入股,20%股份自愿认购,80%配售,即每名员工至少认购 8股( 1000元 1股共 8000元),人均 10股(1万元)。公司章程规定,“股权不得向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发行和转让”,不过,公司成立一年后,经董事会批准,股权证可以在公司内部转让、赠予、继承和抵押,但“公司董事和经理任职期间股份不得转让”。诸城绝缘材料厂的改制形式带有明显的地方特点,即股份人人有份、股权相对平均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山东诸城绝缘材料厂 股份合作制 股权 经营者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