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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1917—1918年山西的警政改革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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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原喜泽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2期129-137,共9页
一般认为,中华民国北洋政府后期,全国许多地区匪患严重,山西却较轻。原因是什么?以往学界尚无实质性研究。本项研究发现,这与山西实行了较有成效的警政改革有关。20世纪第二个十年的后期,北洋政府在全国开展整顿警务的活动,以稳定社会秩... 一般认为,中华民国北洋政府后期,全国许多地区匪患严重,山西却较轻。原因是什么?以往学界尚无实质性研究。本项研究发现,这与山西实行了较有成效的警政改革有关。20世纪第二个十年的后期,北洋政府在全国开展整顿警务的活动,以稳定社会秩序,在此大背景下,1917—1918年,掌握了山西省政的阎锡山集团积极推行警政体系改革。改革的具体措施如下:其一,完善警政机构,组织基本警政网络;完善现代乡村警政体系,构建富有山西特色的"警政模式"。其二,举办警察传习所、警察教练所和基层警士教练所,以培养社会急需之警材。其三,划一警察饷项,推行警察储金计划,特别是实施警察造林储金计划,最引人注目。山西警政改革增强了警察在村治中的参与度,健全了城乡二元结构的警察执法体系,延伸了国家对乡村的控制权,具有一定的民本色彩。不过,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由于改革是在官治模式下运行的,且因连年战事,难免有"遂至松懈"的结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华民国史 阎锡山 山西警政 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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