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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虎地秦简“关市律”辨正 被引量: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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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松长 《史学集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4期16-20,共5页
睡虎地秦简中的"关市律"仅一条律文,自其公布以来,从没有人质疑过。本文借助新发现的岳麓秦简和张家山汉简中与其内容基本相同律文的校勘和比对分析,发现这条所谓"关市律"的简文有明显的抄错、抄漏之处,而所谓"... 睡虎地秦简中的"关市律"仅一条律文,自其公布以来,从没有人质疑过。本文借助新发现的岳麓秦简和张家山汉简中与其内容基本相同律文的校勘和比对分析,发现这条所谓"关市律"的简文有明显的抄错、抄漏之处,而所谓"关市律"的律文,其实应该是"金布律"的内容,其所以题署为"关市",很可能是抄手误记所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睡虎地秦 关市律 岳麓秦 金布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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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及汉初市场交易中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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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雪飞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36-48,共13页
秦及汉初市场交易活动中的“质”,是交易者买卖奴婢、马、牛等之前,市场管理机构核查买卖物之权属,以防止其为盗窃、劫掠所得的程序。“质”不但是官府对民众财产所有权及其转移进行监管的方式,而且具有打击犯罪的功能。官私之间、私人... 秦及汉初市场交易活动中的“质”,是交易者买卖奴婢、马、牛等之前,市场管理机构核查买卖物之权属,以防止其为盗窃、劫掠所得的程序。“质”不但是官府对民众财产所有权及其转移进行监管的方式,而且具有打击犯罪的功能。官私之间、私人之间在进行大宗物品交易时,必须进行“质”,否则以“不质律”论处。“质”的一般方法,是由市亭、市舍向交易者居住之乡、里进行调查,乡、里提供“质书”即权属证明,市亭、市舍据此进行核验。跨地买卖之“质”,交易者需携带“质书”,由出卖地之县的市亭进行核验。官私买卖中的“质”,还需要“虚质”,即将“质”暂时空置不办,当场完成交易后再在规定时限内补办。官府在进行“质”时需要收取“手续费”,即“质钱”。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秦及汉初 核验 岳麓秦简《金布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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