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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鴉片战爭后清朝中西貿易管理征稅体制的变革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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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戴一峰 《海交史研究》 1991年第1期43-48,共6页
(一)众所周知,早在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清政府在平定台湾,海禁解严之后,便在沿海广东、福建、浙江和江南四省设立了粤、闽、浙、江四个海关。史称四榷关。四个海关属户部管辖,负责广州、厦门、宁波和上海四个口岸"海洋贸易"... (一)众所周知,早在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清政府在平定台湾,海禁解严之后,便在沿海广东、福建、浙江和江南四省设立了粤、闽、浙、江四个海关。史称四榷关。四个海关属户部管辖,负责广州、厦门、宁波和上海四个口岸"海洋贸易"的管理征税事宜。然至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清政府为抑制西方商人扩大北方口岸贸易的企图,下令西洋船只"止许在广东收泊交易".~①把中西贸易限于广州一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行制度 政府 巡役 行商制度 协定关税 通商口岸 商埠 海关关税 五口通商章程 领事 外交人员 协定税则 耆英 鸦片战争 国货税 道光帝 外商 贸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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