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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足补与同补:农民工工伤补偿收入替代率及其地区差异研究——以一至四级因工伤残待遇一次性支付标准为例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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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余飞跃 吴亚伟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6期117-128,168,共12页
按工伤保险两大功能即损失补偿与生活保障为讨论合理待遇的标准,取15岁、35岁、50岁3个伤残年龄点,计算并比较各省份农民工一至四级因工伤残一次性支付水平的劳动力工资损失替代率与生活保障水平替代率,以一级伤残为例,研究发现:16岁伤... 按工伤保险两大功能即损失补偿与生活保障为讨论合理待遇的标准,取15岁、35岁、50岁3个伤残年龄点,计算并比较各省份农民工一至四级因工伤残一次性支付水平的劳动力工资损失替代率与生活保障水平替代率,以一级伤残为例,研究发现:16岁伤残年龄点,所有省份一次性支付都不能完全替代劳动力收入损失,63%的省份达不到低保水平;35岁伤残年龄点,所有省份一次性支付都不能完全替代劳动力收入损失,22%的省份达不到低保水平;50岁伤残年龄点,所有省份高于低保水平,仅26%的省份完全替代劳动力收入损失。这充分说明,我国农民工一至四级因工伤残待遇的一次性支付标准太低,难以有效保障工伤农民工的基本权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一至四级因工伤残 农民工 伤残待遇 劳动力工资损失替代率 生活保障水平替代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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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期”女职工被违法辞退的法律救济措施分析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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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罗御伦 《理论界》 2011年第9期75-77,共3页
不少用人单位为降低"三期"女职工生育成本给企业带来的负担,不惜违反法律规定辞退"三期"女职工。面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三期"女职工可以选择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选择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 不少用人单位为降低"三期"女职工生育成本给企业带来的负担,不惜违反法律规定辞退"三期"女职工。面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三期"女职工可以选择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选择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本文对"三期"女职工的两种法律救济措施进行了分析,并就如何在法律层面完善对"三期"女职工救济措施方面提出了相关具有可行性的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违法辞退 履行劳动合同 赔偿金 工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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