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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大数据时代市场化个人征信行业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浅析
被引量: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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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田昆
孙权
许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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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电子商务与电子支付国家工程实验室征信研究中心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百行征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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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征信》
北大核心
2021年第7期46-50,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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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个人征信的本质即共享,共享的前提是做好信息保护。在“政府+市场”双轮驱动征信模式的指导下,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在促进信用信息市场化共享的同时,能够通过规范运作和标准制定化解数据市场个人信息泄露和滥用等乱象。分析大数据时代征信行业个人信息保护的国内外实践及潜在问题,提出通过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实现信用信息的标准化聚合及统一输出的共享模式建议,提升信用信息服务的可得性、可信性和可控性。此间,征信机构需将数据安全和信息保护作为业务发展的生命线,以合规促共享,以共享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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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大数据时代
市场化个人征信
个人信息保护
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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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832.4
[经济管理—金融学]
D92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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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个人征信市场化发展与创新监管机制探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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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晋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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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央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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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金融发展评论》
2019年第3期110-119,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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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在消费金融、网络借贷、共享经济等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催生下,个人征信的市场化发展是不可逆的浪潮。《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对个人征信机构实行牌照管理,机构取得牌照方可准入个人征信市场。合理的牌照资质标准是开放市场“阀门”的前提,但是由于监管者能力不足,无法对即将进入该领域的机构实施有效监管,从而建立严格的准入门槛,致使当前个人征信牌照“难产”。对此,从监管者的角度切入,创新征信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者的监管能力,方是解决已快速起跑的市场化征信机构与突然急刹的监管态度之间这一根本矛盾的唯一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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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个人征信市场化
征信牌照
创新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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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Individual Credit Marketization
Credit Licence
Innovative Regula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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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832.4
[经济管理—金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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