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帛爵赐予与汉代民间社会治理的实践——以赐“三老”帛爵为考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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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方浪 《中国社会历史评论》 2020年第2期29-45,293,共18页
关于汉代"三老"问题,学界已有较多研究,但在两汉"三老"社会分层、"三老五更"与"国三老"关系、县乡"三老"参与民间社会治理实践等方面论之不详。以所属行政级别论,汉代"三老&qu... 关于汉代"三老"问题,学界已有较多研究,但在两汉"三老"社会分层、"三老五更"与"国三老"关系、县乡"三老"参与民间社会治理实践等方面论之不详。以所属行政级别论,汉代"三老"可分为"国三老"("三老五更")、"郡三老"(包括"王国三老")、"县三老"(包括"侯国三老""邑三老")、"乡三老"四个层级,其中"国三老"与"县三老"两汉常见。以身份而论,县、乡"三老"非官非吏,仅为一类拥有功名、具备做官资格的地方士大夫,在地方社会拥有极强号召力和影响力,且在参与民间社会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成为汉统治者拉拢、礼敬的重要对象。汉统治者并以帛、爵赐予手段,将游离于官制秩序外的地方"三老"纳入王朝统治秩序之中,实践对民间社会治理强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汉代 “三老” 帛爵赐予 民间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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