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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罪不诉人员帮教机制的建构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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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杰 王晓刚 《中国检察官》 2016年第15期13-15,共3页
微罪不诉人员容易受到不良社会影响再次违法犯罪。建立微罪不诉人员帮教机制,通过对不诉人员采取思想教育、心理矫治、劳动服务、就学就业帮扶等针对性挽救措施,能够促使其悔过自新,消除其人身危险性。微罪不诉人员帮教机制不仅具有坚... 微罪不诉人员容易受到不良社会影响再次违法犯罪。建立微罪不诉人员帮教机制,通过对不诉人员采取思想教育、心理矫治、劳动服务、就学就业帮扶等针对性挽救措施,能够促使其悔过自新,消除其人身危险性。微罪不诉人员帮教机制不仅具有坚实的法理基础,而且还是加强社会治理的现实需要、强化司法公信的必然要求、提高司法效益的内在需求。实施微罪不诉人员帮教,不仅要构建有力的帮教组织体系,设计科学的帮教工作流程,还要建立完善的帮教配套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微罪不诉 帮教必要性 机制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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