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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干涉性法规的识别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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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寒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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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开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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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天津商业大学学报》
2018年第3期66-73,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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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中国法学会2017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法律选择协议研究"(CLS(2017)D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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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20世纪80年代我国法学界引入干涉性法规制度,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颁行使其在立法中占有一席之地。但由于第4条规定笼统模糊,干渉性法规在我国法学理论界始终面临种种质疑。通过对商事领域强制性规范的适用依据、第4条中强制性规定的具体适用对象以及外国干涉性法规的适用空间三个主要争议问题进行剖析,并进一步分析其解决途径,继而论证《法律适用法》第4条视角下干涉性法规的识别标准,才能够为解决当前该制度存在的窒碍提供出路,发挥其限制意思自治、实现公正裁判、维护国家利益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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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干涉性法规
识别标准
《法律适用法》第4条
涉外商事规范
效力性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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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Eingriffsnormen
recognition standards
Article 4 of Law of the Application of Law
foreign-related commercialnorms
effective mandatory no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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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97.1
[政治法律—国际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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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条司法实践评析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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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寒雪
秦瑞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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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开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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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天津法学》
2019年第2期41-47,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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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中国法学会2017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法律选择协议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CLS(2017)D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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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条的规定使'干涉性法规'在我国立法中崭露头角,但由于该条规定过于笼统模糊,'干渉性法规'在学术研究层面尚存若干争议,在条文认定方面始终难有统一标准,亦导致实践中法官对该制度的理解莫衷一是。通过案例评析解读单边冲突规范与干涉性法规的差异之处,为劳动者权益保护法规与《证券法》规范的定性提供依据,并对《海商法》第四章是否属于'干涉性法规'深入分析,为该制度与法律规避、公共秩序保留适用混淆现状提供解决途径,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克服司法实践中对'干涉性法规'制度适用不当之种种状况,为解决当前该制度存在的桎梏提供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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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干涉性法规
单边冲突规范
公共秩序保留
法律规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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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eingffsnormen
the article iv of law of the application of law for foreign-related civil relations
unilateral conflict norms
chapter iv of the maritime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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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97.3
[政治法律—国际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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