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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数字经济时代区块链技术破除平台数据垄断的机制构建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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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变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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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河南工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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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企业经济》
北大核心
2022年第6期143-151,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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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小微企业融资信任机制重构研究”(项目编号:20BJY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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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数据是数字经济时代重要的战略资源,数据的价值提升能力事关一个国家数字经济的竞争力。平台经济的核心要素是数据,其发展存在“二律背反”难题。一方面,大平台企业是数字经济时代中国参与全球世界竞争的核心力量,需要大力发展;另一方面,其无序竞争则会促生平台数据垄断,破坏市场竞争秩序,并在消弭竞争的同时抑制创新。因此,发展平台经济,既要保护数据,又要破除数据垄断,以营造市场的公平环境,实现共同富裕。现有法律尚不完善,并不能从根源上规制平台经济无序竞争,需要研究并构建安全屏障下的数据保护、流通、共享与价值增值机制,形成事前、事中、事后全周期联动的“去中心化+中心化”的弱中心化平台经济数据确权、流通、价值增值及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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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区块链
平台数据垄断
机制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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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blockchain
monopoly of platform data
mechanism constr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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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49
[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F270
[经济管理—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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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平台数据垄断的监管限度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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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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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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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6期128-144,共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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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网络信息安全监管法治研究”(21&ZD193)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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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平台数据垄断现象引致反垄断监管的必要性,但平台数据垄断在保护竞争与提高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三方面都有特殊性,影响到反垄断监管限度的设置。基于数据规模利益、供给优化窗口和合理分享空间三种特殊因素,建议不对单纯的数据集中实施反垄断监管,不将数据集中作为审查经营者集中的额外考虑因素;对持续优化供给成本及质量的平台垄断者可以延迟填补消费者剩余;如果将平台数据作为必要设施分享或开放,则应设置一定时间限制,力求将反垄断监管控制在合理边界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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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平台数据垄断
公平竞争
消费者剩余
必要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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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Platform Data Monopoly
Fair Competition
Consumer Surplus
Essential Fac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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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294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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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数字经济赋能中国式现代化中平台条款规制完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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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齐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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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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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3年第6期149-160,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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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2E006),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专项项目(2022PZXWT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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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数字经济时代平台格式条款广泛铺陈,由此引发数字经济平台“双重格式条款”公平性失衡问题,已成为影响数字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发展格局亟需关注的重点。为避免平台交易主体间权力悬殊差异致使合同失衡,认为应不断完善数字经济合同治理体系,重新思索数字经济中垄断行为与合同规则关系,厘清平台格式条款披露中存在的主客观多重因素指向,转变仅仅依附反垄断法公法规制的偏见;应以交易主体间主观因素与平台合同客观属性多重因素指向为抓手,从合同私法视角对平台格式条款信息失衡修复。提出通过矫正交易主体交涉能力,规范平台格式条款表达形式,客观量化条款披露标准,以扭转平台交易主体主观偏差;增强平台交易交互性,提升合同条款透明度,及时督促合同条款披露,完善条款信息披露客观化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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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数字经济
中国式现代化
数据垄断平台
双重格式条款
有限理性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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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digital economy
Chinese modernization
data monopoly platform
dual form terms
bounded rationality bi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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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49
[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D912.29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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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数制”融合对制造业创新韧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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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建民
张慧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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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天津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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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商业研究》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13-22,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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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一般项目“新型举国体制下“卡脖子”技术突破的动力机制和实施路径研究”,项目编号:TJGL23-012
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碳值控制下产业环境、要素流动对中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驱动效应研究”,项目编号:2021YJSS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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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数制”融合凭借数字要素嵌入改变了传统创新范式,为提升产业创新韧性并实现创新发展提供了新思路。本文基于系统韧性视角,利用我国2017—2022年制造业时序数据,采用熵权法、PCA法、耦合协调模型和多元回归模型,探讨了“数制”融合对创新韧性的影响机制、作用和情境条件。研究发现:“数制”融合对创新韧性效能具有显著的驱动效应,而平台数据垄断与数据产权模糊均存在较强的负向调节作用;规制平台垄断和加强数据确权,是“数制”融合对创新韧性赋能作用的情境条件;经济发展程度对创新韧性有积极作用,但过度对外开放对创新韧性有消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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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数制”融合
创新韧性
平台数据垄断
数据产权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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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industrial integration of digital and manufacturing
innovative resilience
platform data monopolies
ambiguous data property rig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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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426
[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T01
[一般工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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