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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正义观照下重点(示范)学校的历史和未来——兼论学校平衡发展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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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罗碧琼 唐松林 《当代教育论坛》 北大核心 2019年第5期25-31,共7页
正义与生命同在,它是维护生命、促进生命、张扬生命的社会德性、努力方式与应然伦理,故谓生命正义。生命正义中的学校平衡发展原理是:学校的目的在于绽放生命之美;学校须平等地向每一个体开放;学校亦是差异的、多样的、独一无二的生命存... 正义与生命同在,它是维护生命、促进生命、张扬生命的社会德性、努力方式与应然伦理,故谓生命正义。生命正义中的学校平衡发展原理是:学校的目的在于绽放生命之美;学校须平等地向每一个体开放;学校亦是差异的、多样的、独一无二的生命存在;薄弱学校须享受利益最大化的补偿政策;学校在与政府、社会的对话中协同发展。以此观之,虽然重点(示范)学校作为一种文化符号与历史过程有其合理性,但它加剧了人、学校的阶层分割,远离了人的审美情趣与幸福生活,逃离了生命正义的本质,它应该成为历史。未来的重点(示范)学校,将融入县(市、区)域所有学校整体优化、协同共进、平衡发展的潮流。为此,须遵守如下四个生命正义原则:资源配置公平原则;就近入学原则;教师循环流动原则;差序弱势补偿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命正义 学校平衡发展 重点(示范)学校 平衡发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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