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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以信息对抗信息:美国广告披露制度的法经济学分析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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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明伟
董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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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深圳大学传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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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国际新闻界》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8期149-165,共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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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广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资助项目(批准号:Yq2013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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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强制广告披露是很多国家用来克制虚假广告的一项重要制度。本文在对美国广告披露制度的缘起、发展及其价值与实效争论的追溯与分析中,揭示了它的法经济学原则和价值,认为广告披露制度要求广告提供风险信息来补正广告中的片面或不实信息,是一种以"信息"对抗"信息"的制度设计。它既尊重了企业的商业言论自由权利,又保护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还可以减少双方的交易成本和政府的监管成本,使消费者能够基于对交易关键事项的充分了解作出自主理性的消费决策。单从消费者角度来看,制度实施的效果并不完全理想,但就各方整体利益而言,它已然是一种较为公平、经济的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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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虚假广告
联邦贸易委员会
广告披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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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false advertising, Federal Trade Commission(FTC), advertising disclosure program, clear andconspicuous stand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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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71.2
[政治法律—法学]
DD912.29
[政治法律]
F713.8
[经济管理—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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