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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文艺理论体系论(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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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锺陵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3期1-7,191,共7页
从发生学的角度看,诗性与散文性的交织,乃是诗的最本质的属性。中国古代诗论在其开端期,即已鲜明地表现了一种不同于西方诗歌传统的内在矛盾,社会功能的要求与其文体特征的矛盾:诗承担的社会功能过于广泛,然而,其个体性的言志抒情的特... 从发生学的角度看,诗性与散文性的交织,乃是诗的最本质的属性。中国古代诗论在其开端期,即已鲜明地表现了一种不同于西方诗歌传统的内在矛盾,社会功能的要求与其文体特征的矛盾:诗承担的社会功能过于广泛,然而,其个体性的言志抒情的特征又使它往往缺乏与此种广泛的社会功能相符应的政治的、社会的、历史的广阔内涵。中国诗的特征构成了不仅是古代诗歌史,而且是新诗史运动的内在根据。诗的抒情性与群体性的结合,涉及一个小我与大我的问题。一个世纪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不要过于功利地看待与人民的相通问题,我们应该深入到文化—心理结构这一层次上,从其同构性与相异性上,既沟通小我与大我,又区别小我与大我,这才能找到走出怪圈的途径。从总体上说,无论旧诗、新诗都要将赋比兴结合起来。赋以吸收现实内容,比兴以增强诗味。只要能够充分发挥以"长波段"语言营造意象的优势,新诗将能获得自己不同于古代诗词的诗味。将活泼自如、既能容纳现代口语而又具有明显的音乐性的格律化追求,与避免了其弊病的现代派技巧,以及古典诗词曲的韵味这三者结合起来,是中国新诗史上还未曾出现过的、创造具有民族特色的现代新诗的一条大有希望的道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诗的本质属性 中国诗歌的内在矛盾 小我与大我 建立新诗格律的构想 发展新诗的新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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