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7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法律观点开示义务的本土化路径——以纠纷实质化解为视角
1
作者 马思程 《司法警官职业教育研究》 2024年第2期50-59,共10页
法官知法的诉讼构造保证了法官独立适用法律,但也埋下了法律适用突袭的隐患。为解决该隐患,大陆法系部分国家明确了法律观点开示义务。该义务在我国经历了从一般法律释明到具体法律观点释明两个发展阶段,逐步具备了较为完整的法律观点... 法官知法的诉讼构造保证了法官独立适用法律,但也埋下了法律适用突袭的隐患。为解决该隐患,大陆法系部分国家明确了法律观点开示义务。该义务在我国经历了从一般法律释明到具体法律观点释明两个发展阶段,逐步具备了较为完整的法律观点开示内涵。我国的法律观点开示义务虽然最早溯及于2002年《民事证据规定》第三十五条,而2019年修正之后的《民事证据规定》五十三条更接近学理上关于法官法律观点开示义务的通说,但该条的具体适用仍须通过类型化分析予以明确。通过分析每一类适用类型与规范本旨的契合与否,可以得出2019年《民事证据规定》第五十三条各种适用细节的应有之义,以此作为建构我国民事诉讼中法官法律观点开示义务的规则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官知法 法律观点开示义务 突袭裁判 辩论权
下载PDF
“事案解明义务”一般化之辨——以美国“事证开示义务”为视角 被引量:26
2
作者 陈杭平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5期159-169,共11页
随着我国民事诉讼模式从"(超)职权主义"向"当事人主义"转型,不负证明责任之一方当事人的事案解明义务逐渐浮出水面。事案解明义务应否一般化是大陆法系国家及地区理论争议的热点问题。作为一般化的样本,美国事证开... 随着我国民事诉讼模式从"(超)职权主义"向"当事人主义"转型,不负证明责任之一方当事人的事案解明义务逐渐浮出水面。事案解明义务应否一般化是大陆法系国家及地区理论争议的热点问题。作为一般化的样本,美国事证开示义务殊值探究。美国之所以确立一般性事证开示义务,与其诉答机制、具体化义务、证明责任等所具有的特殊性有关。而且,其事证开示义务范围趋向限缩。我国尚不具备确立一般性事案解明义务的必要及可能,但仍可参考其事证开示方法对文书提出命令等予以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事案解明义务 事证开示义务 具体化义务 证明责任 文书提出命令
下载PDF
我国证据开示制度的不足与修改建议 被引量:1
3
作者 康海贺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第11期32-33,共2页
联系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情况,分析了目前我国的刑事诉讼证据开示制度存在的不足,对法律进一步明确证据开示主体、证据开示义务、证据开示范围等,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 刑事诉讼法 证据开示制度 证据开示主体 证据开示范围 证据开示义务
下载PDF
他山之玉:日本《强制执行法》之财产开示程序 被引量:1
4
作者 汪隽 陈哲 《湖北科技学院学报》 2021年第6期29-35,共7页
在民事执行中,被执行人向法院报告其财产范围有助于执行工作的高效进行。日本《强制执行法》设置财产开示程序来查明债务人可供执行之财产,能有效地明确债务人财产之范围。其中,财产开示义务人到庭陈述和申请人可向开示义务人发问等相... 在民事执行中,被执行人向法院报告其财产范围有助于执行工作的高效进行。日本《强制执行法》设置财产开示程序来查明债务人可供执行之财产,能有效地明确债务人财产之范围。其中,财产开示义务人到庭陈述和申请人可向开示义务人发问等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执行效率,切实保障利益相关人的权益。与日本财产开示制度相比,我国“被执行人报告财产”制度存在指导原则不明确、程序启动主体不恰当以及申请人程序参与权难以保障等诸多问题,导致被执行人财产难以查明。因此,可在借鉴日本相关制度的基础上,明确便于执行和申请人权益有限兼顾被执行人权益原则,进而基于上述原则完善“被执行人报告财产”的启动程序和该程序中听证过程的相关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财产开示 开示义务 被执行人报告财产听证制度 被执行人权力保障
下载PDF
论美国替代性争议解决方式中的调解 被引量:10
5
作者 沈松 郭明磊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4年第6期849-852,共4页
调解是替代性争议解决方式的重要方式,调解在美国获得了成功并且适用范围不断扩大。其中最为重要的原因就是对调解的保密性问题做出了较好的规定,这些均对于我国调解制度的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 美国 替代性争议 解决方式 调解制度 适用范围 保密性 后续程序 开示义务
下载PDF
论我国刑事证据开示的原则和模式选择 被引量:4
6
作者 邵维国 《当代法学》 2003年第3期155-158,共4页
一、证据开示的原则 我国证据开示应确定如下原则: (一)证据开示法定原则 由于我国传统法官主导的审问制诉讼习惯较深,检控方证据开示观念淡薄,一旦法律确立了不移送“全部卷宗”的起诉方式。
关键词 中国 刑事诉讼法 证据开示 法定原则 开示义务原则 开示程序简便原则 刑事证据 模式选择
原文传递
论辩护人对三种特定证据的及时告知义务
7
作者 丁月 《法大研究生》 2014年第1期264-275,共12页
新《刑事诉讼法》第40条首次规定了辩方对三种特定证据的及时告知义务,使辩方证据开示义务在中国得以确立。其不仅有助于实现实体正义,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也提高了诉讼效率,具有立法正当性。同时,该义务的开示范围虽规定的较为狭... 新《刑事诉讼法》第40条首次规定了辩方对三种特定证据的及时告知义务,使辩方证据开示义务在中国得以确立。其不仅有助于实现实体正义,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也提高了诉讼效率,具有立法正当性。同时,该义务的开示范围虽规定的较为狭窄,但与我国目前的刑事诉讼模式相适应。然而,目前该规定较为笼统简单,缺乏现实可操作性,亟待立法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辩护人 证据开示义务 局限性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