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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山汉律赎刑考辨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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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曹旅宁 《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期90-93,102,共5页
根据张家山汉简中的新材料,考证秦汉赎刑序列与金额、赎刑适用的原则与对象以及赎刑的起源与演进等问题。
关键词 张家山汉律 赎刑 序列 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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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张家山汉律说汉初列侯的政治经济权益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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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曹旅宁 《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3期75-78,82,共5页
西汉初年最高统治阶级为了扩充自己的社会基础,力图重建金字塔式的社会等级结构,并将此置于法律的保护之下。汉初列侯利用政治权势广占田宅,享有免服役特权,拥有多种剥削收入,并在身份、礼法、丧葬、称谓上具有特殊的地位。从张家山汉... 西汉初年最高统治阶级为了扩充自己的社会基础,力图重建金字塔式的社会等级结构,并将此置于法律的保护之下。汉初列侯利用政治权势广占田宅,享有免服役特权,拥有多种剥削收入,并在身份、礼法、丧葬、称谓上具有特殊的地位。从张家山汉律我们可以窥见汉初法律的阶级本质,也可窥见汉律中注重阶级这一中国古代法律本质特征的存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张家山汉律 列侯 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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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旅宁著《张家山汉律研究》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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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蔡万进 《中国史研究动态》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12期30-31,共2页
关键词 曹旅宁 张家山汉律研究》 中国 法律制度 政治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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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律中有关的“谒杀”、“擅杀”初考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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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晓林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5期86-92,共7页
秦汉律中的谒杀即父母或主人由于子女不孝、奴婢悍主而谒官请求将其处死,擅杀即未经谒官而私自处死子女、奴婢。擅杀在家长拥有家族内部绝对权力的秦早期为"非公室告",随着国家权力强化,擅杀演变为"公室告"并被处... 秦汉律中的谒杀即父母或主人由于子女不孝、奴婢悍主而谒官请求将其处死,擅杀即未经谒官而私自处死子女、奴婢。擅杀在家长拥有家族内部绝对权力的秦早期为"非公室告",随着国家权力强化,擅杀演变为"公室告"并被处以较重的刑罚。至唐代,秦汉律中的谒杀演化为父母擅自处死有罪子女、奴婢的轻罪或勿论。唐律基本沿袭了秦汉律中擅杀的规定,并进一步详细区分了犯罪对象有无过错、行为人的主观方面、行为人与犯罪对象之间的身份关系三方面的内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睡虎地秦律 张家山汉律 唐律疏议 谒杀 擅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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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律与唐律“谋杀”比较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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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晓林 《甘肃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2期170-173,共4页
秦汉律中,关于谋杀定罪量刑的记载多附属于贼杀、盗杀等罪名,根据目前所见文献,秦汉律中的谋杀均为共同犯罪,具体犯罪行为包括未杀与已杀两个阶段。唐律中,谋杀是独立且内部结构非常庞杂的罪名,既可以是共同犯罪又可以是单独犯罪,但由... 秦汉律中,关于谋杀定罪量刑的记载多附属于贼杀、盗杀等罪名,根据目前所见文献,秦汉律中的谋杀均为共同犯罪,具体犯罪行为包括未杀与已杀两个阶段。唐律中,谋杀是独立且内部结构非常庞杂的罪名,既可以是共同犯罪又可以是单独犯罪,但由共同犯罪构成的谋杀是唐律中谋杀的典型形态,唐律中的谋杀包括谋而未行、谋而已伤、谋而已杀三个阶段。中国古代的谋杀是贼杀、盗杀等法律概念发展到一定阶段而派生的产物,秦、汉时期是谋杀这一概念产生、发展的关键时期。通过现有材料,唐律中的谋杀在含义、定罪量刑、犯罪形态、行为阶段等方面较之秦汉律有进一步的发展,但从中仍能明显地看到沿袭秦汉律的痕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睡虎地秦律 张家山汉律 唐律疏议 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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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任”与“五任”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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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于振波 《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期99-102,共4页
无任的含义一直是秦汉法制史中的疑难问题。根据张家山汉律中的新材料,就刑徒而言,“五任”是指刑徒原居住地的里正及邻里不少于五人为其出具担保,保证该刑徒在服刑期间不逃亡或再犯罪,该刑徒因而获得在服役期间免戴刑具的待遇;“无任... 无任的含义一直是秦汉法制史中的疑难问题。根据张家山汉律中的新材料,就刑徒而言,“五任”是指刑徒原居住地的里正及邻里不少于五人为其出具担保,保证该刑徒在服刑期间不逃亡或再犯罪,该刑徒因而获得在服役期间免戴刑具的待遇;“无任”则指无人为刑徒提供担保,为防止其逃跑,而必须给他戴上刑具。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张家山汉律 无任 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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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磔刑考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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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曹旅宁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年第1期14-18,共5页
磔刑是秦汉时期的一种死刑。磔的本意是裂牲,是指在宗教献祭仪式中杀牲祭神,后来演变为一种割裂肢体、挖出内脏的酷刑,用于惩罚群盗等重罪。通说以为磔刑是处决后暴尸或以马车撕裂受刑人的肢体都是错误的。后世的凌迟保留了割裂肢体、... 磔刑是秦汉时期的一种死刑。磔的本意是裂牲,是指在宗教献祭仪式中杀牲祭神,后来演变为一种割裂肢体、挖出内脏的酷刑,用于惩罚群盗等重罪。通说以为磔刑是处决后暴尸或以马车撕裂受刑人的肢体都是错误的。后世的凌迟保留了割裂肢体、挖出内脏等裂牲的基本方法,当是由磔刑发展而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张家山汉律 磔刑 凌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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