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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汽车交通肇事的刑法应对--以Uber交通肇事案为研究视角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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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禹衡 《法治社会》 2020年第3期24-32,共9页
人工智能汽车的发展方兴未艾,但其同时也对交通秩序产生威胁,在Uber交通肇事案中,检方排除了公司责任而准备追究安全员责任。人工智能汽车分为强人工智能和弱人工智能,弱人工智能汽车不是法律主体,其生产厂家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需要负... 人工智能汽车的发展方兴未艾,但其同时也对交通秩序产生威胁,在Uber交通肇事案中,检方排除了公司责任而准备追究安全员责任。人工智能汽车分为强人工智能和弱人工智能,弱人工智能汽车不是法律主体,其生产厂家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需要负有责任,安全员则应该负有差别化的注意义务。强人工智能汽车应该视为法律主体,对强人工智能自主学习导致的犯罪行为应该分情况讨论,对于其由于算法偏见导致的犯罪行为生产厂家也要负有责任,黑客入侵后则依据被感染程度的强弱讨论其与黑客的关系,以更好地帮助人工智能汽车从弱人工智能进化到强人工智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工智能汽车 Uber 交通肇事 弱人工智能汽车 人工智能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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