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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年龄制度弹性立法模式之提倡——以法律推定准确性为标准展开的论证
被引量:
8
1
作者
韩康
蔡栩
《犯罪研究》
2020年第5期38-45,共8页
刑事责任年龄制度的实质是关于未成年人认识能力的法律推定,其合理性取决于法律推定的准确性。传统的刚性立法模式以绝对确定的年龄标准评价未成年人的认识能力,无法适应未成年人之间普遍存在的差异性,存在评价不准的固有缺陷。科学的...
刑事责任年龄制度的实质是关于未成年人认识能力的法律推定,其合理性取决于法律推定的准确性。传统的刚性立法模式以绝对确定的年龄标准评价未成年人的认识能力,无法适应未成年人之间普遍存在的差异性,存在评价不准的固有缺陷。科学的刑事责任年龄制度应当采取弹性立法模式,按照年龄从低到高将人的一生划分为"无刑事责任能力区间(无责区间)""刑事责任能力的弹性区间(弹性区间)"和"有刑事责任能力区间(有责区间)",并在弹性区间内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实行"一事一议"的个别化评价。在构建弹性立法模式的过程中,首先应当适当降低刑事责任的年龄起点,合理划定弹性区间的范围。其次要在弹性区间内实行无责推定,保证无罪之人不受追究。最后要借助社会调查等科学手段,完善未成年人认识能力的证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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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刑事责任年龄
法律推定
认识能力
弹性立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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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最低刑龄制度应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困境与出路——由“邯郸13岁男孩被害案”引发的思考
被引量:
1
2
作者
姜敏
时雪涵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237-251,共15页
2024年3月10日河北省邯郸市发生一起3名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故意杀人案件,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舆论焦点从传统的“未龄不责”,逐渐转向了“低龄轻责”和“未龄免死”等问题。对舆论意见体现出的在最低刑龄制度应对未...
2024年3月10日河北省邯郸市发生一起3名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故意杀人案件,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舆论焦点从传统的“未龄不责”,逐渐转向了“低龄轻责”和“未龄免死”等问题。对舆论意见体现出的在最低刑龄制度应对未成年人犯罪时存在的价值冲突,需要在理论层面进行深入探讨,也需要考虑我国特有的历史文化传统。在理论层面,首先,刑事责任年龄的设定是一种对身份的法律拟制,必然引发同一性和差异性的矛盾;其次,公众对于“未龄轻责”和“未龄免死”的不满,很大程度上源于报应心理。然而,报应主义与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原则之间存在着天然的矛盾。此外,网络舆论导向的修法可能会引发刑法谦抑性危机。如何通过制度设计来维持刑罚量配置的均衡,以保证刑法的谦抑性,即是刑事责任年龄制度所面临的难题。在我国历史上,“恤幼”思想源远流长,影响着我国古代的立法,即使在重刑时代,其也优先于报应主义的思想。在制度设计上,从汉代开始,我国古代传统法中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就体现出了相对弹性的模式,这种立法模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法律拟制的缺陷。此外,自唐代起开始适用的“列举罪名+划定法定刑”罪行分级模式具有体系化和精确化的优势,也能够为最低刑龄制度的完善方向提供参考。从实践层面看,构建最低刑龄制度的路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第一,需要从过于刚性的“唯年龄论”转变为更加相对弹性的立法模式,以弥补法律拟制所导致的立法空缺。第二,现在立法中存在对相似案件处罚不均衡的情况,对此,应当缩小因年龄差异而导致的处罚差距,尽可能确保罪罚均衡。同时,还应当坚定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的立场,放宽对未成年人减刑的限制,进一步完善专门矫治教育制度,与刑法形成良好的衔接。第三,采用系统化的罪行分级方式,以法定最高刑为罪行分级的界限标准,建立更为严密的法网,防止处罚范围的过度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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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未成年人犯罪
刑事责任年龄
分级处遇制度
弹性立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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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未成年人刑法立法保护条款适用规则探析——以年龄“阶段化”划分为视角
3
作者
邢丽珊
《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2022年第4期79-86,共8页
《刑法修正案(十一)》关于未成年人的年龄“阶段性”调整符合当前我国刑事法律发展的需要,在进行年龄阶段划分的立法修正之后,条款的适用性评价为刑事司法实践所检验,在司法裁量过程中存在诸多亟待突破与解决的困境及问题。在不同法系...
《刑法修正案(十一)》关于未成年人的年龄“阶段性”调整符合当前我国刑事法律发展的需要,在进行年龄阶段划分的立法修正之后,条款的适用性评价为刑事司法实践所检验,在司法裁量过程中存在诸多亟待突破与解决的困境及问题。在不同法系的比较层面中未成年人研究存在可借鉴价值,但其规则与手段需在裁量过程中谨慎参照。应建立未成年人刑事立法体系,结合当前未成年人特点,贯彻未成年人教育理念,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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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未成年人
低龄化
弹性立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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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农村留守儿童视角下对刑事责任年龄制度走向分析
4
作者
邓蔚
《现代农业研究》
2022年第2期130-132,共3页
近年来,低龄未成年人恶性暴力犯罪事件在网络上数度引起民众的广泛关注,人们纷纷将矛头指向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过高。随后,我国出台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中修改了关于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许多学者提议引进外国立法模式,探讨刑...
近年来,低龄未成年人恶性暴力犯罪事件在网络上数度引起民众的广泛关注,人们纷纷将矛头指向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过高。随后,我国出台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中修改了关于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许多学者提议引进外国立法模式,探讨刑事责任年龄制度的构建。但是,我国农村留守儿童这一特殊群体,作为未成年犯罪群体中的高发对象,其特殊情况却并未被考虑进去。本文从农村留守儿童的视角出发,探讨目前争论的几大制度的利弊,以及刑事责任年龄弹性立法模式在我国的可适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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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刑事责任年龄
恶意补足制度
农村留守儿童
弹性立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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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刑事责任年龄制度弹性立法模式之提倡——以法律推定准确性为标准展开的论证
被引量:
8
1
作者
韩康
蔡栩
机构
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
出处
《犯罪研究》
2020年第5期38-45,共8页
基金
2019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重点课题《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年犯罪态势及治理现代化研究》(GJ2019B16)的阶段性成果。
文摘
刑事责任年龄制度的实质是关于未成年人认识能力的法律推定,其合理性取决于法律推定的准确性。传统的刚性立法模式以绝对确定的年龄标准评价未成年人的认识能力,无法适应未成年人之间普遍存在的差异性,存在评价不准的固有缺陷。科学的刑事责任年龄制度应当采取弹性立法模式,按照年龄从低到高将人的一生划分为"无刑事责任能力区间(无责区间)""刑事责任能力的弹性区间(弹性区间)"和"有刑事责任能力区间(有责区间)",并在弹性区间内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实行"一事一议"的个别化评价。在构建弹性立法模式的过程中,首先应当适当降低刑事责任的年龄起点,合理划定弹性区间的范围。其次要在弹性区间内实行无责推定,保证无罪之人不受追究。最后要借助社会调查等科学手段,完善未成年人认识能力的证明方法。
关键词
刑事责任年龄
法律推定
认识能力
弹性立法模式
分类号
D924.1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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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最低刑龄制度应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困境与出路——由“邯郸13岁男孩被害案”引发的思考
被引量:
1
2
作者
姜敏
时雪涵
机构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出处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237-251,共15页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全球视野下的刑事责任年龄制度研究”(21AFX011)。
文摘
2024年3月10日河北省邯郸市发生一起3名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故意杀人案件,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舆论焦点从传统的“未龄不责”,逐渐转向了“低龄轻责”和“未龄免死”等问题。对舆论意见体现出的在最低刑龄制度应对未成年人犯罪时存在的价值冲突,需要在理论层面进行深入探讨,也需要考虑我国特有的历史文化传统。在理论层面,首先,刑事责任年龄的设定是一种对身份的法律拟制,必然引发同一性和差异性的矛盾;其次,公众对于“未龄轻责”和“未龄免死”的不满,很大程度上源于报应心理。然而,报应主义与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原则之间存在着天然的矛盾。此外,网络舆论导向的修法可能会引发刑法谦抑性危机。如何通过制度设计来维持刑罚量配置的均衡,以保证刑法的谦抑性,即是刑事责任年龄制度所面临的难题。在我国历史上,“恤幼”思想源远流长,影响着我国古代的立法,即使在重刑时代,其也优先于报应主义的思想。在制度设计上,从汉代开始,我国古代传统法中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就体现出了相对弹性的模式,这种立法模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法律拟制的缺陷。此外,自唐代起开始适用的“列举罪名+划定法定刑”罪行分级模式具有体系化和精确化的优势,也能够为最低刑龄制度的完善方向提供参考。从实践层面看,构建最低刑龄制度的路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第一,需要从过于刚性的“唯年龄论”转变为更加相对弹性的立法模式,以弥补法律拟制所导致的立法空缺。第二,现在立法中存在对相似案件处罚不均衡的情况,对此,应当缩小因年龄差异而导致的处罚差距,尽可能确保罪罚均衡。同时,还应当坚定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的立场,放宽对未成年人减刑的限制,进一步完善专门矫治教育制度,与刑法形成良好的衔接。第三,采用系统化的罪行分级方式,以法定最高刑为罪行分级的界限标准,建立更为严密的法网,防止处罚范围的过度扩张。
关键词
未成年人犯罪
刑事责任年龄
分级处遇制度
弹性立法模式
Keywords
juvenile delinquency
minimum age of criminal responsibility
classification of treatment
flexible legislative model
分类号
D924.1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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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未成年人刑法立法保护条款适用规则探析——以年龄“阶段化”划分为视角
3
作者
邢丽珊
机构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出处
《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2022年第4期79-86,共8页
基金
2021年度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学术型研究生专项科研基金“基层法治治理的刑法路径”(2021LAW00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文摘
《刑法修正案(十一)》关于未成年人的年龄“阶段性”调整符合当前我国刑事法律发展的需要,在进行年龄阶段划分的立法修正之后,条款的适用性评价为刑事司法实践所检验,在司法裁量过程中存在诸多亟待突破与解决的困境及问题。在不同法系的比较层面中未成年人研究存在可借鉴价值,但其规则与手段需在裁量过程中谨慎参照。应建立未成年人刑事立法体系,结合当前未成年人特点,贯彻未成年人教育理念,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关键词
未成年人
低龄化
弹性立法模式
Keywords
minors
younger age trend
flexible legislative model
分类号
D924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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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农村留守儿童视角下对刑事责任年龄制度走向分析
4
作者
邓蔚
机构
江西财经大学
出处
《现代农业研究》
2022年第2期130-132,共3页
文摘
近年来,低龄未成年人恶性暴力犯罪事件在网络上数度引起民众的广泛关注,人们纷纷将矛头指向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过高。随后,我国出台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中修改了关于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许多学者提议引进外国立法模式,探讨刑事责任年龄制度的构建。但是,我国农村留守儿童这一特殊群体,作为未成年犯罪群体中的高发对象,其特殊情况却并未被考虑进去。本文从农村留守儿童的视角出发,探讨目前争论的几大制度的利弊,以及刑事责任年龄弹性立法模式在我国的可适用性。
关键词
刑事责任年龄
恶意补足制度
农村留守儿童
弹性立法模式
Keywords
age of criminal responsibility
malicious complement system
rural left behind children
flexible legislative model
分类号
D924.41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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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刑事责任年龄制度弹性立法模式之提倡——以法律推定准确性为标准展开的论证
韩康
蔡栩
《犯罪研究》
2020
8
下载PDF
职称材料
2
最低刑龄制度应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困境与出路——由“邯郸13岁男孩被害案”引发的思考
姜敏
时雪涵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4
1
下载PDF
职称材料
3
未成年人刑法立法保护条款适用规则探析——以年龄“阶段化”划分为视角
邢丽珊
《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2022
0
下载PDF
职称材料
4
农村留守儿童视角下对刑事责任年龄制度走向分析
邓蔚
《现代农业研究》
202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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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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