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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从医疗损害赔偿责任层面破解我国医师多点执业困境
被引量: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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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文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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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
深圳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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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医院管理》
2014年第10期54-56,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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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推行医师多点自由执业从理论上讲可以打破优质医疗资源集中在大城市、大医院这种不均衡分布的局面。由于医师异地执业出现医疗损害的赔偿责任究竟是否为执业医师本人承担、接受或输出医疗机构承担并不明确,一旦发生医患纠纷或医疗损害可能会出现"三方都不想管、三方都要负责"的局面。从试点地区的情况来看,结果并不满意,多数属于"叫好不叫座"。尝试从医疗损害赔偿责任层面解读我国医师多点执业面临的困境后得出:必须完善医疗损害鉴定机制,构建执业医师自由人制度,医师本人需购买异地执业医疗损害赔偿责任强制性保险,在此基础上才有可能逐步推行真正意义上的医师多点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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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注册医师
多点执业
医疗损害鉴定
医疗损害赔偿责任强制性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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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registered physician; multi-sited license; medical damage appraisal; medical damage compensation liability compulsory insu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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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16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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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传染病强制医疗所致损害的救济体系构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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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沛晔
刘炫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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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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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卫生法制》
2020年第6期15-20,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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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传染病强制医疗造成的损害,不能简单的通过民事侵权诉讼予以救济。传染病强制医疗涉及患者个人权利与公众健康的平衡,其损害救济需要多方参与,即构建一套包含司法救济为基础、社会救济起重要作用、行政救济兜底的损害救济体系。司法救济解决传染病强制医疗过程中因为过错引发的损害,社会救济解决不因过错引发的损害或者受害者众多的情形,行政救济解决穷尽司法、社会救济后损害仍不能得到填补的情形。我国在食品安全、疫苗接种等方面的经验,对于构建该体系具有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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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传染病
强制医疗损害
救济体系
个人权利
公众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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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ommunicable disease
Damage caused by compulsory medical treatment
Remedy system
Individ-ual rights
Public heal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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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02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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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我国医疗损害责任制度的完善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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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肖鹏
张玄玄
碗旭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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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广州医科大学卫生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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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卫生法制》
2018年第2期4-7,78,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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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一般项目(2016GZYB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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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我国医疗损害责任制度经多次修改但无一例外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始终没有超出"要么损害由加害人承担,要么由受害人承担"的狭窄眼界。完善医疗损害责任制度,应建立医疗损害社会分担机制,但现实的医疗责任保险并没有真正实现医疗损害的社会分担。因此,我们建议应当建立以患者医疗损害强制保险为基础、医务人员职业责任强制保险为补充、现行医疗损害责任制度为核心的多层次社会分担机制构成的医疗损害责任制度,真正实现医疗损害的社会分担,使患者医疗损害得到合理有效救济,"妥善解决紧张的医患纠纷、促进医患关系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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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医疗损害责任制度
社会分担
患者医疗损害强制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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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Medical injury responsibility system
Social sharing
Compulsory insurance of patient medical iniu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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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02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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