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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刑事律师的利益冲突规制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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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译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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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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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比较法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2期150-165,共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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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68批面上资助项目(2020M680832)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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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作为律师职业伦理中的重要规则,利益冲突及其规制在我国刑事领域受到了不应有的忽视。规制利益冲突体现了律师消极的忠诚义务,是司法程序理性运行的要求,也有助于维护律师的职业形象。根据利益冲突的严重程度,可将利益冲突划分为直接的利益冲突和间接的利益冲突。基于对利益冲突的严重性、实体真实的发现、当事人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律师自由执业的机会等因素的考虑,律师存在强制性规避和任意性规避两种方式。违反利益冲突规则既会使律师个人承担责任,也会带来程序性的法律后果。目前,律师利益冲突的规制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未来在利益冲突的类型划分、律师规避、法律后果以及司法审查等方面都有待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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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刑事律师
直接的利益冲突
间接的利益冲突
强制性规避
任意性规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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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riminal lawyer
direct conflict of interest
indirect conflict of interest
compulsory avoidance
optional avoid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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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6.5
[政治法律—法学]
D925.2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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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争议问题
被引量: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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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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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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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2期187-193,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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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不宜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就什么是"涉外"作出规定。最密切联系原则的第二层含义,即确定适用的法律与该涉外民事关系不具有密切联系的,则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具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有可能妨碍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正确适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条中的强制性规定主要是指我国刑法和行政法、经济法中的强制性规定。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对规避未作明确规定,但明确规定不适用反致。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允许当事人协议选择动产物权的法律适用,有一定的考虑。鉴于国际条约的复杂性,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未规定国际条约的适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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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
最密切联系原则
强制性规定规避
国际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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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law application of foreign civil relations, the theory of close connection, mandatoryprovision, evasion, the international trea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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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97
[政治法律—国际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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