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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商事主体强制注销的制度争议与入法方案
被引量: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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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阳
左进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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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武汉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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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市场监管研究》
2023年第3期62-67,29,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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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22年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基金青年项目“市场友好型商主体终止制度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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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长期以来,囿于缺乏完善的市场退出渠道,商事主体主动退出的积极性不足,大量应注销而未注销的“僵尸企业”滞留市场造成负外部性影响。实践中,为防范“僵尸企业”带来的风险积聚,各地越过上位法而引入强制注销制度。然而,上位法的缺失使各地强制注销实践面临违法风险,行政机关是否应该主动介入也存在制度争议。作为注销制度的补充与兜底手段,强制注销有其必要性和正当性,应通过《公司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联动修改为其提供支撑;同时,强制注销作为行政权力介入民商事活动的行政确认行为,应将谦抑介入的理念贯穿始终,在依申请注销优先、强制注销克制原则的指导下确立规范有效的市场退出程序,避免权力滥用、误用引致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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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商事主体
强制注销
行政权力
市场自治
谦抑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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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294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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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市场主体强制注销制度的内在取向及其法治建构
被引量: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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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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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扬州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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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行政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4期105-116,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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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市域社会治理中设区市地方立法回应研究”(项目编号:21BFX048)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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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市场主体依申请注销制度运行不畅引发的市场退出障碍需协同构建强制注销制度来加以系统性克服。在制度运行机理层面,强制注销制度是行政主导下的市场主体资格终止状态确认机制、市场规制信息均衡基础上的市场交易安全保障机制和“以死促生”功能导向下的市场资源释放整合机制。在制度运行风险层面,强制注销制度运行规制须防范化解适用范围界定失范引发的行政不当干预市场风险、因清算程序后置引发的清算程序虚置风险以及未经清算强制终止市场主体资格引发的市场规制脱逸风险。在制度运行关系层面,强制注销制度运行规制须衔接处理好强制注销与依申请注销以及歇业等制度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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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依申请注销
强制注销
商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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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ancellation According to application
Forced logout
Commercial regist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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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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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公司强制注销的规范定位与体系构造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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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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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商法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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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6期63-83,共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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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暨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重点项目“推动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的长效机制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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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作为市场退出机制中非破产退出路径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制注销对于清理“僵尸企业”、维护市场良好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公司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第237条引入了公司强制注销制度,《公司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第241条予以保留,但制度定位、行为属性、事实构成、法律后果等均产生了诸多争议。强制注销作为消灭商事主体资格的行政强制手段,在法律性质上属于行政确认行为。在确定强制注销的实体构成要件时应坚持强制注销的补位性,厘清其与相关制度在适用要件上的不同,除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和被撤销外,出现具有类似法律后果的情形时,也应允许登记机关依职权强制注销公司。由于有股东责任与清算责任的持续保障与需要增设的强制注销的撤销与回转程序,三年的等待期限应该减少甚至取消。在强制注销的程序设计上,应规定登记机关对公司的通知义务以及注销回转机制。在公司强制注销的法律后果上,应明确规定公司登记机关的督促清算义务,增加容错救济机制,同时细化清算责任和股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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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强制注销
行政确认
主体消灭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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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ompulsory Company Deregistration
Administrative Confirmation
Subjective Annihilation
Legal Responsi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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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3.99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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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僵尸企业出清新解:强制注销的制度安排
被引量:19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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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钦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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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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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2期32-45,共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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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创新项目“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市场出清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9ZFG82012)
中国政法大学钱端升杰出学者支持计划(项目编号:DSJCXZ180413)
+2 种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重要经济立法的方法论研究”(项目编号:19CFX064)的阶段性成果
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支持计划(项目编号:19CXTD07、18CXTD04)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基金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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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法庭内市场退出的破产制度,法庭外市场退出的吊销制度及年报、简易注销制度的改革,均难为僵尸企业出清提供具有约束性、长效性、制度化的法律供给,强制注销制度的引入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强制注销不是行政处罚行为,不增加企业义务负担;不是行政许可行为,不以保障各方权益为立足点;是行政确认行为,不创设新的实体权利与义务,只是将企业"名存实亡"状态公示,产生公信力。部分市场化国家和地区存在丰富的强制注销立法例,我国各地在试点实践中存在审查流于形式、程序繁琐拖沓、缺乏相应的容错机制等弊端,其良性实施须在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之间找到平衡。应采民商事权利二分模式引入强制注销制度,明确程序发生事由和启动程序,为利益相关者及错误注销的企业提供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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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僵尸企业
低效企业
强制注销
依职权注销
简易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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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zombie companies
inefficient enterprises
compulsory deregistration
involuntary deregistration
simplified of deregist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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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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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股东强制性退出公司法律机制研究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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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戚枝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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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安徽工业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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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安徽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2期49-52,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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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小股东退出机制对公司治理影响研究(sk2012B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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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股东强制性退出公司制度有利于保障公司资源优化配置,保障股东利益,提高公司经营效率。目前我国立法上对股东强制性退出公司规定有所涉及,但尚不全面,应构建包括股权强制执行退出、股权强制注销退出、以及公司排挤式合并等股东强制退出法律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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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股东强制性退出
股权强制执行
股权强制注销
排挤式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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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shareholders compulsory withdrawing
equity enforcement
equity compulsory cancellation
crowding out mer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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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29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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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商事主体终止的制度检视及其结构优化
被引量:8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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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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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武汉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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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交大法学》
CSSCI
2022年第2期115-129,共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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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功能主义视角下商个人法律问题的体系化研究”(项目编号:19AFX01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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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商事制度之完善不能偏囿于入口端的登记,还应关注出口端的终止。终止制度对市场风险出清、债权债务处置、要素资源优化具有重要作用。终止的面向大于破产,还有庭外解散和停止经营的进路,终止流程包括去除营业资格的清算和剥离主体资格的注销。现有商事主体终止制度面临双线困局:外线解散过罚不当、清算概念混用、注销虚化空转;内线破产类型狭窄、终端注销衔接不畅。近年来,作为改革突破口的简易注销和强制注销渐次推出,但面临法律正当性阙如之虞。破解困局当有结构化方案,以主体分类、繁简分流为主线,辅以歇业登记、注销回转的补充,通过公司法、破产法、登记法的联动修改,可助益于商事主体终止的理念更新和制度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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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商事主体
公司终止
强制注销
简易注销
停业登记
强制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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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ommercial Market Subject
Termination of Company
Compulsory Deregistration
Simple Deregistration
Suspension of Business Registration
Compulsory Liquid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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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99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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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对休眠公司法律规制的路径研究
被引量:6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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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薛智胜
张元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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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天津工业大学人文与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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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天津法学》
2015年第4期53-58,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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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知识产权保护
政治资源获取与高科技企业融资行为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项目编号:71272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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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随着公司资本制度改革,设立公司变得容易,但与之配套的公司注销登记制度没有跟上改革步伐,更易出现公司"出生容易,死亡难"的"肠梗阻"现象,造成现实中存在大量半死不活的休眠公司,严重损害了债权人利益,扰乱了市场秩序。因此,在公司资本制度弱化的背景下,对休眠公司的规制,需要更新视角,转换路径,从过去通过严格制度消灭休眠公司的单一做法,转换为消灭与存续并重,通过制度创新,完善企业信息披露制度,简化注销登记程序,构建预警机制,建立强制注销制度,以期强化对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保护,维护交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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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休眠公司
债权人保护
制度创新
强制注销
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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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dormant company
the protection of creditor
system innovation
compulsory registration
infor- mation public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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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291.91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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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公司清算制度的修改——以经营异常公司的退出为视角
被引量:7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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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一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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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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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7期12-19,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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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公司解散后,依法清算完毕后注销才能终止其法人人格。履行公司法规定的清算程序后注销是公司退出的主要途径。实践中,很多公司解散后不启动清算程序,清算程序启动后,不能正常进行清算,还有很多公司登记后,长期处于不报年报、不经营状态。完善公司清算制度,畅通经营异常公司的退出途径是公司法修改的重要内容。首先,应当明确自愿清算程序中清算义务人及其责任。其次,扩大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清算的主体,在强制清算程序中赋予人民法院监督权,做好公司清算与破产清算的衔接。再次,在总结商事改革实践基础上,赋予行政机关强制注销的权力,明确强制注销的法律后果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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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清算义务人
强制清算
强制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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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291.91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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