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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强行租赁他人船舶的司法认定——对刑法基本精神的再呼吁
1
作者
李瑞阳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6年第1期75-78,共4页
以刑事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为基点,以犯罪构成为标尺,度量未经权利人许可强行租赁他人船舶的行为,可以得出该行为不应当构成强迫交易罪的结论。对于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众多刑民交叉案件,应当以刑法的谦抑精神为指导,重视审判思维,坚持犯罪...
以刑事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为基点,以犯罪构成为标尺,度量未经权利人许可强行租赁他人船舶的行为,可以得出该行为不应当构成强迫交易罪的结论。对于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众多刑民交叉案件,应当以刑法的谦抑精神为指导,重视审判思维,坚持犯罪的二次性违法的理念,将类似案件以民事或行政手段予以解决,严格控制刑法适用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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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强行租赁
强迫交易
刑民交叉
二次性违法
下载PDF
职称材料
论强行租赁他人船舶的司法认定
2
作者
李瑞阳
《中国检察官》
2016年第4期17-20,共4页
以刑事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为基点,以犯罪构成为标尺,度量未经权利人许可强行租赁他人船舶的行为,可以认定该行为不构成强迫交易罪。对于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众多刑民交叉案件,应当以刑法的谦抑精神为指导,重视审判思维,坚持犯罪的二次性违...
以刑事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为基点,以犯罪构成为标尺,度量未经权利人许可强行租赁他人船舶的行为,可以认定该行为不构成强迫交易罪。对于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众多刑民交叉案件,应当以刑法的谦抑精神为指导,重视审判思维,坚持犯罪的二次性违法的理念,将类似案件以民事或行政手段予以解决,从而严格控制刑法的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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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强行租赁
强迫交易
刑民交叉
二次性违法
原文传递
题名
论强行租赁他人船舶的司法认定——对刑法基本精神的再呼吁
1
作者
李瑞阳
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
出处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6年第1期75-78,共4页
文摘
以刑事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为基点,以犯罪构成为标尺,度量未经权利人许可强行租赁他人船舶的行为,可以得出该行为不应当构成强迫交易罪的结论。对于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众多刑民交叉案件,应当以刑法的谦抑精神为指导,重视审判思维,坚持犯罪的二次性违法的理念,将类似案件以民事或行政手段予以解决,严格控制刑法适用的范围。
关键词
强行租赁
强迫交易
刑民交叉
二次性违法
Keywords
forced leasing
forced transactions
Overlapping Criminal and Civil
secondary offense
分类号
DF62 [政治法律—刑法学]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论强行租赁他人船舶的司法认定
2
作者
李瑞阳
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6年第4期17-20,共4页
文摘
以刑事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为基点,以犯罪构成为标尺,度量未经权利人许可强行租赁他人船舶的行为,可以认定该行为不构成强迫交易罪。对于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众多刑民交叉案件,应当以刑法的谦抑精神为指导,重视审判思维,坚持犯罪的二次性违法的理念,将类似案件以民事或行政手段予以解决,从而严格控制刑法的适用范围。
关键词
强行租赁
强迫交易
刑民交叉
二次性违法
分类号
D924.3 [政治法律—刑法学]
D920.5 [政治法律—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作者
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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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强行租赁他人船舶的司法认定——对刑法基本精神的再呼吁
李瑞阳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6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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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2
论强行租赁他人船舶的司法认定
李瑞阳
《中国检察官》
2016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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