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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交易罪主体范围的再界定——从法发[2018]10号第13条切入
1
作者
王恰
邵新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6期26-33,共8页
针对刑法第226条强迫交易罪的主体范围,观点纷呈,学界与实务界存有不同认识。此文采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法发[2018]10号)第13条提出的法律解释方法,即文义解释、历史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释...
针对刑法第226条强迫交易罪的主体范围,观点纷呈,学界与实务界存有不同认识。此文采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法发[2018]10号)第13条提出的法律解释方法,即文义解释、历史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释方法对此进行分析论证,主张交易主体之外的第三人可以单独成为本罪主体,而不是仅仅存在于该罪的共同犯罪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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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强迫交易罪主体
法律解释方法
说理
原文传递
题名
强迫交易罪主体范围的再界定——从法发[2018]10号第13条切入
1
作者
王恰
邵新
机构
江西省龙南市人民检察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出处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6期26-33,共8页
文摘
针对刑法第226条强迫交易罪的主体范围,观点纷呈,学界与实务界存有不同认识。此文采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法发[2018]10号)第13条提出的法律解释方法,即文义解释、历史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释方法对此进行分析论证,主张交易主体之外的第三人可以单独成为本罪主体,而不是仅仅存在于该罪的共同犯罪之中。
关键词
强迫交易罪主体
法律解释方法
说理
分类号
D924.3 [政治法律—刑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强迫交易罪主体范围的再界定——从法发[2018]10号第13条切入
王恰
邵新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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