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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连带责任的归责依据——兼谈合同法第四百零九条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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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静波 《广东青年干部学院学报》 2006年第3期16-19,共4页
连带责任的制度的价值在于对责任人课以加重责任以保护债权人。连带责任的公正性不在于制度本身,而在于是否存在连带责任的归责依据。连带责任的归择依据在于数个责任人的关联行为与整体债权的形成具有密切的关系,连带责任人之间的关系... 连带责任的制度的价值在于对责任人课以加重责任以保护债权人。连带责任的公正性不在于制度本身,而在于是否存在连带责任的归责依据。连带责任的归择依据在于数个责任人的关联行为与整体债权的形成具有密切的关系,连带责任人之间的关系比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更为密切,其追偿权更容易实现,即使责任人不能实现其追偿权,也符合公平正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连带责任 归责依据 公平正义 合同法 第四百零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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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形机器人治理中的刑法归责 被引量:1
2
作者 王华伟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101-116,共16页
随着机器人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作为具身智能的人形机器人在应用场景上逐渐拓宽,同时也形成了多元而复杂的安全风险和刑法归责难题。理论上主要存在代理责任、过失责任、严格责任、独立责任四种各有利弊的刑法归责模式。除了严格... 随着机器人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作为具身智能的人形机器人在应用场景上逐渐拓宽,同时也形成了多元而复杂的安全风险和刑法归责难题。理论上主要存在代理责任、过失责任、严格责任、独立责任四种各有利弊的刑法归责模式。除了严格责任之外,其余模式都可以统合在场景化的刑法归责体系之中。在当前人工智能的发展阶段,传统的刑法教义学原理可以处理绝大部分的机器人刑法归责问题,不过也应在新的技术条件下对可容许风险、信赖原则予以新的推演和发展。取决于未来的技术进展,在功能主义的视角下,将来可以考虑有条件地肯定智能人形机器人独立责任主体地位的可能性。人形机器人的刑法归责体系,应当对其他法秩序的规范评价和机器人伦理标准的探讨保持协同和开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形机器人 人工智能 应用场景 安全风险 刑法归责 机器人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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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单位犯罪的归责模式:组织体责任之提倡
3
作者 孙国祥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76-85,共10页
单位犯罪的归责基础是刑法领域内的一个难点问题。单位犯罪的归责模式主要体现为以单位成员犯罪为基础的连带责任与以单位自身为基础的组织体责任两种。在我国,应当肯定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基础为组织体自身责任,单位是独立的刑事责任主... 单位犯罪的归责基础是刑法领域内的一个难点问题。单位犯罪的归责模式主要体现为以单位成员犯罪为基础的连带责任与以单位自身为基础的组织体责任两种。在我国,应当肯定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基础为组织体自身责任,单位是独立的刑事责任主体。单位组织体的责任包括对犯罪的自我决定以及对他人(员工)犯罪的自我确证,前者体现为单位决策机构(组织体)的直接决定(通常称为“集体决定”),后者则表现为单位实际控制人或者单位成员的犯罪为组织体所确认(可以是事前的授权,也可以是事中的默认)或者疏虞对单位员工的监督管理。但基于对责任主义原则的坚持,不应当承认单位的事后过错的刑事可罚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单位犯罪 归责基础 替代责任 组织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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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因果关系的归责功能
4
作者 陈伟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9期84-100,共17页
“归因—归责”的阶层性判断框架对因果关系从事实到规范、从客观到主观的判断模式是法学界的共识,但对事实因果关系的判断是否只是单纯地适用条件公式值得研究。行为危险现实化说在特殊体质和介入型案件中采用比较事实原因力的方法降... “归因—归责”的阶层性判断框架对因果关系从事实到规范、从客观到主观的判断模式是法学界的共识,但对事实因果关系的判断是否只是单纯地适用条件公式值得研究。行为危险现实化说在特殊体质和介入型案件中采用比较事实原因力的方法降低规范判断承载的压力,把对危险实现的规范判断建立在事实因果关系判断的基础之上,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了事实因果关系的重要性。无论是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还是从日常生活经验来看,事实因果关系都不是用形式化的“若无则不”公式判断的诸多等值条件关系。事实因果关系对法律因果关系具有判断和认知两种功能。危险创设阶段的事实因果关系主要是对心理类案件和不作为案件中的因果关系提供认知功能。危险实现阶段的事实因果关系可以为特殊体质案件和介入型案件提供基于事实原因力比较的判断功能;在因果关系存在科学不确定性的案件中,危险是如何具体实现的需要通过流行病学或其他学科的合法则的事实因果关系进行判断。并非所有案件都需要事实因果关系对归责的辅助性判断功能,在非疑难案件中,事实因果关系没有必要受到特别重视;在有些疑难案件中,疑难的确只存在于规范判断上,对于这些案件,事实因果关系只需要根据条件说即可验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事实因果关系 条件说 合法则条件说 相当因果关系 客观归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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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自然主义道德责任问题的困境——对功能规范型归责理论的再思考
5
作者 虞法 《哲学分析》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109-121,198,199,共15页
基于自然化的“功能”概念来处理道德责任问题是颇为切合当代主流世界观的一种进路。沿着这一思路,晓非就“否决功能如何说明自主行为中的自由感”“如何基于功能式同一性标准应对操纵难题”与“‘功能规范型’模型如何说明道德归责的... 基于自然化的“功能”概念来处理道德责任问题是颇为切合当代主流世界观的一种进路。沿着这一思路,晓非就“否决功能如何说明自主行为中的自由感”“如何基于功能式同一性标准应对操纵难题”与“‘功能规范型’模型如何说明道德归责的规范性”等问题展开了颇有新意的探讨。围绕这三个主题,还需要进一步探讨以下观点:升级版的否决功能假说本身存在着削弱自由感的风险;借助功能同一性标准的思路切中了操纵难题的一个当代启示,即公正的归责需要清晰锁定表面行动背后的核心决策来源;当前版本的“功能规范型”归责理论尚未彻底摆脱实用主义困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道德责任 自由感 操纵难题 功能规范型归责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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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合规视野下我国企业犯罪的归责研究
6
作者 何立荣 叶子俊 《沿海企业与科技》 2024年第5期65-71,共7页
随着合规制度的发展,企业犯罪的刑事归责方式也发生了演变。文章通过对域外相关经验进行检视,发现企业犯罪归责依据由“自然人”逐渐过渡到“法人”;归责思路也从“归咎式责任”转变至“组织体责任”。相比之下,我国单位犯罪的归责方式... 随着合规制度的发展,企业犯罪的刑事归责方式也发生了演变。文章通过对域外相关经验进行检视,发现企业犯罪归责依据由“自然人”逐渐过渡到“法人”;归责思路也从“归咎式责任”转变至“组织体责任”。相比之下,我国单位犯罪的归责方式无论是在实体法方面还是在程序法领域,都难以真正符合合规制度的发展要求。对此,有必要立足于我国《刑法》涉及单位犯罪的规定,借鉴国际社会的有益经验,强化实体出罪与程序出罪的衔接。在实体法方面,要调整企业犯罪刑事归责逻辑,结合合规视野进行主客观相统一的调整;在程序法方面,要扩大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范围,与相对不起诉形成互为有益的补充。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企业合规 法人犯罪 刑事归责 附条件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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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产品侵权归责原则的法经济学考察——兼评欧盟《人工智能责任指令》
7
作者 蒋言斌 高卉一 《中州大学学报》 2024年第3期39-46,共8页
AI产品是以AI技术为基础,以销售、使用为目的,依赖研发者设定的固定程序,通过计算进行决策并完成相应任务,被广泛应用于各行业的动产领域;AI产品侵权归责原则大致可分为共同责任侵权原则、严格责任原则和过错侵权原则三类。在适用侵权... AI产品是以AI技术为基础,以销售、使用为目的,依赖研发者设定的固定程序,通过计算进行决策并完成相应任务,被广泛应用于各行业的动产领域;AI产品侵权归责原则大致可分为共同责任侵权原则、严格责任原则和过错侵权原则三类。在适用侵权归责原则时,常见的困境包括共同侵权责任原则缺乏归责上的“共同性”,严格责任原则具有“片面性”,以及过错责任原则难以确定“过错”与“因果关系”。此外,责任主体尚不明确。基于社会成本与委托代理理论,AI产品侵权归责理论可从制度激励、信息不对称与风险分散三个维度解析归责的基本逻辑,以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欧盟《人工智能责任指令》在一般条款外仅规定了举证责任、证据披露和因果关系推定等要素,对产品侵权问题的规制存在漏洞,它所确立的严格责任制度仍具有补充和提升空间。为实现欧盟《人工智能责任指令》下的社会福利最大化,尝试将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生产者,将剩余责任即严格责任原则适用于驾驶员,即若生产者存在过错,驾驶员和生产者将以各自的责任份额分担责任;如果生产者被证明遵循了应有的注意义务,那事故损失必须完全由被适用严格责任原则的驾驶员承担。 展开更多
关键词 AI产品侵权归责原则 法经济学 委托代理理论 社会成本理论 欧盟《人工智能责任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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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驾驶汽车犯罪的归责与归因 被引量:5
8
作者 彭文华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108-117,共10页
自动驾驶汽车犯罪的归责与归因,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助力驾驶自动化技术开发与运用的重要保障。对自动驾驶汽车犯罪进行刑事归责的理论依据,主要有风险分配理论、共享理论和道德理性论。自动驾驶汽车犯罪的刑事责任可分为工具责任、辅助驾... 自动驾驶汽车犯罪的归责与归因,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助力驾驶自动化技术开发与运用的重要保障。对自动驾驶汽车犯罪进行刑事归责的理论依据,主要有风险分配理论、共享理论和道德理性论。自动驾驶汽车犯罪的刑事责任可分为工具责任、辅助驾驶责任和代理责任,其归责模式主要包括严格责任模式和过失责任模式。自动驾驶汽车犯罪的特殊主体包括制造商、用户、车主、智能网络及大数据信息提供者以及辅助驾驶人等,不同责任主体的注意义务的内容和来源有所不同,因而对其归责亦有所不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动驾驶汽车 智能犯罪 严格责任 过失责任 注意义务 归责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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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归责性与避险限度的规范性认定 被引量:1
9
作者 刘颖恺 《甘肃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2024年第1期70-87,共18页
刑法紧急避险的体系定位不可一概而论,划分阻却违法和阻却责任的二分说有其合理依据,正当化紧急避险的根据在于结合个人本位与社会本位的多元论.纯粹的法益衡量有其固有缺陷,提示了有限导入归责思想的空间.紧急避险中归责探讨的实质是... 刑法紧急避险的体系定位不可一概而论,划分阻却违法和阻却责任的二分说有其合理依据,正当化紧急避险的根据在于结合个人本位与社会本位的多元论.纯粹的法益衡量有其固有缺陷,提示了有限导入归责思想的空间.紧急避险中归责探讨的实质是危险分配与承担的规范判断,将影响避险要件和限度的认定.避险过当的认定要求依次考虑危险转移的必要性、相当性和狭义法益衡量.避险人引发“对他危险化”“自己危险化”情形下的避险条件和限度有所不同.生命冲突紧急避险的正当化需要通过规范考量实现.强制程度的动态变化将影响强制避险中的归责认定.假想避险中紧迫现实危险要件的认定有其特殊性,认识错误的形成来源和程度将影响归责结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紧急避险 归责 危险分配 必要性 相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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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图书馆被诉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的归责原则及裁判逻辑——基于436篇裁判文书的分析 被引量:1
10
作者 庞小菊 《国家图书馆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3-11,共9页
公共图书馆在建设数字资源过程中,会因数据库商未获部分作品授权而被诉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但公共图书馆被判是否承担责任的结果不同,其主要原因是不同侵权种类下的归责原则及法院认定共同提供作品行为的标准不同。被认定为提供作... 公共图书馆在建设数字资源过程中,会因数据库商未获部分作品授权而被诉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但公共图书馆被判是否承担责任的结果不同,其主要原因是不同侵权种类下的归责原则及法院认定共同提供作品行为的标准不同。被认定为提供作品行为的案件适用无过错原则,公共图书馆被判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认定为网络服务提供行为的案件适用过错原则,没有过错的公共图书馆不需承担责任。而法院在不同案件中分别采用了服务器标准、定向链接标准、不可或缺标准及共建标准认定共同提供作品行为。公共图书馆数字资源建设不仅应尽合理注意义务防止过错产生,还应针对法院的裁判标准严谨化技术操作,避免被认定为作品提供行为。表3。参考文献16。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共图书馆 信息网络传播 归责原则 裁判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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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责与规范:基于主动式脑机接口的道德责任层级研究
11
作者 杨雨 王国豫 《科学与社会》 CSSCI 2024年第3期26-40,共15页
主动式脑机接口介导的“人工行动”挑战了我们对行动本质的传统认识,也带来了道德责任的归责困境。通过对脑机接口介导行动中的道德责任进行层级划分,能够有效地对行动主体的道德责任进行差异化分配。这种差异化分配基于两个核心层面:... 主动式脑机接口介导的“人工行动”挑战了我们对行动本质的传统认识,也带来了道德责任的归责困境。通过对脑机接口介导行动中的道德责任进行层级划分,能够有效地对行动主体的道德责任进行差异化分配。这种差异化分配基于两个核心层面:一是评估主体的介导行动是否与其意图相符,以及他们是否能够预见行动的可能结果;二是考虑主动式脑机接口的不同应用方向和人机“共享控制”的技术特性,确保在不同应用情境下能够合理界定道德责任范围及其责任限度。对道德责任的层级划分,能够更为恰当地满足社会对主动式脑机接口终端用户的道德期望,为脑机接口介导行动的道德责任研究提供一个具有参考价值的分析框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主动式脑机接口 道德责任 归责 责任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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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网课爆破”的归责及治理研究
12
作者 谈殷 王婷 《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 2024年第1期61-67,共7页
“网课爆破”是指入侵网络课堂后,恶意扰乱课堂秩序的行为,是青少年网络失范行为新样态。近年来不同教育阶段网络课堂均有“网课爆破”现象发生,其中,青少年直接或间接参与“网课爆破”占比较大,给师生造成困扰,与破坏传统课堂行为相比... “网课爆破”是指入侵网络课堂后,恶意扰乱课堂秩序的行为,是青少年网络失范行为新样态。近年来不同教育阶段网络课堂均有“网课爆破”现象发生,其中,青少年直接或间接参与“网课爆破”占比较大,给师生造成困扰,与破坏传统课堂行为相比,参与“网课爆破”的青少年缺少负罪感,然而,青少年“网课爆破”妨碍公序良俗,侵害教学秩序等法益,因此,可根据青少年“网课爆破”不同的行为类型即泄露行为、入侵行为、爆破行为,根据现行法律进行归责。对于依据现行法律,无法直接进行对应性归责的行为,有必要坚持当事人保护主义治理理念,一方面明确网课平台的监管义务,重视事前防范;另一方面设置网络暴力行为禁令,通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转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青少年 网课爆破 网络失范行为 归责 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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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官僚自由裁量决策的道德困境与公众归责倾向
13
作者 徐浩 《公共行政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99-119,198,共22页
公众通过社交媒体对街头官僚的自由裁量决策发表看法并对负面后果进行归责,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在同样出现负面后果的自由裁量决策中,公众是否会依据自由裁量决策的议题属性形成差异的归责倾向?论文探讨公众如何对具有道德困境属性的... 公众通过社交媒体对街头官僚的自由裁量决策发表看法并对负面后果进行归责,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在同样出现负面后果的自由裁量决策中,公众是否会依据自由裁量决策的议题属性形成差异的归责倾向?论文探讨公众如何对具有道德困境属性的街头官僚自由裁量决策的负面后果进行归责,通过一项多案例研究,以及一项调查实验研究发现:(1)公众在面对具有显著道德困境属性的自由裁量决策时,更不倾向归责于街头官僚且更能够容忍负面后果;(2)公众在对具有道德困境属性的自由裁量决策进行归责中存在两种心理机制,具体是“对负面后果的积极归因”和“较少的愤怒情绪”。研究实证结论表明,在街头官僚自由裁量决策出现负面后果时,政府旨在回应社会问责压力的强力问责举措并不总能获得公众的支持。在对引起公众关注的自由裁量负面后果实施问责时,地方政府应根据议题属性做出区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归责 街头官僚 自由裁量决策 道德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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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视野下我国企业犯罪的刑事归责
14
作者 周锦依 《内蒙古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148-157,共10页
伴随着合规制度的发展,企业犯罪的刑事归责方式也发生了一定的转变。在“放过企业,严惩自然人”的政策导向下,以合规为依托的法人风险管理情况日益成为企业刑事归责的重要考量。归责依据逐渐向“法人”转移,归责重心也日渐向“法人之于... 伴随着合规制度的发展,企业犯罪的刑事归责方式也发生了一定的转变。在“放过企业,严惩自然人”的政策导向下,以合规为依托的法人风险管理情况日益成为企业刑事归责的重要考量。归责依据逐渐向“法人”转移,归责重心也日渐向“法人之于自然人的影响”方面倾斜。相比之下,我国单位犯罪的归责方式无论是在实体法方面还是在程序法领域,都难以真正迎合合规制度的发展需要。对此,有必要立足于企业刑事归责方式的宏观转变,厘清合规视野下实体出罪与程序出罪间的内在关联。在确立法人拟制的基本立场下,寻求合规制度在主客观归责模式下的融合可能。以此为基础,进一步探索、发挥刑诉法对涉诉企业的程序出罪空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企业合规 法人犯罪 刑事归责 程序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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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跨国公司为被告的气候变化诉讼困境与归责路径探究
15
作者 刘冰玉 汤希灵 《学习与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156-167,共12页
跨国公司的温室气体减排义务已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近年来以跨国公司为被告的气候变化诉讼数量大幅增长。跨国公司复杂的组织结构和特殊的国际法地位,使得以跨国公司为被告的气候变化诉讼独具特点。虽然在针对跨国公司的气候变化诉... 跨国公司的温室气体减排义务已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近年来以跨国公司为被告的气候变化诉讼数量大幅增长。跨国公司复杂的组织结构和特殊的国际法地位,使得以跨国公司为被告的气候变化诉讼独具特点。虽然在针对跨国公司的气候变化诉讼中,以人权作为诉讼权利基础具有重要意义,但由于人权法对健康环境权解释的局限性、诉讼可受理性争议、国际人权义务规范的不完善,以及跨国公司责任范围认定难、域外管辖权冲突、气候损害因果关系复杂等因素,导致以跨国公司为被告的气候变化诉讼面临诸多困境。完善针对跨国公司气候责任的实体法规则,有助于明确跨国公司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义务。推动法院追究跨国公司气候责任的积极性以及气候损害因果关系证明规则的创新,有助于完善追溯跨国公司气候责任的司法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跨国公司 气候变化诉讼 气候责任 归责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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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成员刑事归责机制的反思与重塑——一个系统论的视角
16
作者 蔡仙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86-98,共13页
建立在机械还原论基础上的我国传统企业犯罪理论以“部分/整体”模式来理解企业成员与企业、企业成员犯罪与企业犯罪之间的关系。然而,这种思维模式会导致,对企业成员的刑事归责处于企业整体刑事归责框架下,进而出现司法判决中企业成员... 建立在机械还原论基础上的我国传统企业犯罪理论以“部分/整体”模式来理解企业成员与企业、企业成员犯罪与企业犯罪之间的关系。然而,这种思维模式会导致,对企业成员的刑事归责处于企业整体刑事归责框架下,进而出现司法判决中企业成员归责说理不足、责任认定不公平以及异于一般自然人归责的真正难题被隐藏等问题。为了应对上述困境,有必要从方法论上对传统企业犯罪理论背后的机械还原论进行反思,并引入系统论的思维方式。根据系统理论,一方面,企业组织系统与个体的意识系统是不断自我再生产的两个独立系统。这决定了对企业成员的归责只能依据其作为自然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而不应受企业归责所掣肘。另一方面,在运作过程中,两个系统之间相互激扰,会发生结构上的耦合。为此,对企业成员责任大小的裁量应考虑企业成员的行为自由在企业环境下所受到的限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还原论 系统论 企业成员归责 行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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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使用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刑事归责——从“解释入刑”到“立法入罪”
17
作者 宁利昂 《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4年第3期124-132,共9页
数字时代背景下,公民个人信息的使用成为常态,已然分化出合法与非法之不同行为。在非法使用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刑事归责问题上,若以法律解释为限,会觉察现行刑法供给匮乏,难以满足危害防范和法益保护的现实需要。转向立法论之建言,即非... 数字时代背景下,公民个人信息的使用成为常态,已然分化出合法与非法之不同行为。在非法使用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刑事归责问题上,若以法律解释为限,会觉察现行刑法供给匮乏,难以满足危害防范和法益保护的现实需要。转向立法论之建言,即非法使用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立法入罪,对于理顺前置法与保护法之关系、达致法益保护周延之目的而言,具有值得肯定的积极意义。通过恪守个人信息利用与保护的价值平衡理念,针对殊异的应用场景开展行为合法性的判断活动,明确前置法合法阻却行为入罪,区分个人信息滥用的前置法违法与刑事违法,可以消除未来新设之罪沦为口袋罪的担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信息 非法使用 刑事归责 解释论 立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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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责视角下共犯意思联络的规范理解
18
作者 杨滨蔓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52-61,共10页
意思联络关乎共同犯罪之共同性本质的理解,共同性本质决定共同归责之条件和范畴。当前,理论通说及实务观点多从心理因果关系、共同故意之前提等方面把握意思联络,对其归责的独立价值探究不足。于共同实现构成要件而言,意思联络具有明确... 意思联络关乎共同犯罪之共同性本质的理解,共同性本质决定共同归责之条件和范畴。当前,理论通说及实务观点多从心理因果关系、共同故意之前提等方面把握意思联络,对其归责的独立价值探究不足。于共同实现构成要件而言,意思联络具有明确的目标方向性、概括的行为指导性、显著的实践必然性,有别于作为主观归责基础的共同故意,是客观结果归责的事实依据。在不同共犯类型中,共同正犯的意思联络具有类协议性质,体现出促进共同关系、支配犯罪结果实现的归责功能;狭义共犯与正犯之间的意思联络强化其犯罪辅助作用,夯实心理性因果力的事实基础。欠缺意思联络的片面共同正犯无法交互归责,从属正犯行为的片面狭义共犯仍具可归责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同犯罪 共同归责 意思联络 共同故意 片面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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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犯罪帮助行为共犯归责模式之批判——单独归责模式的提倡
19
作者 刘方可 《湖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3期82-92,共11页
以极端从属性、限制从属性、最小从属性为理论依据的共犯归责模式本质上遵循的是连带性共同归责思路。由于网络犯罪参与已经从单中心型转化为多中心型,异化现象明显,导致共犯在事实上无法从属于正犯,连带性共同归责已不现实。因此,应当... 以极端从属性、限制从属性、最小从属性为理论依据的共犯归责模式本质上遵循的是连带性共同归责思路。由于网络犯罪参与已经从单中心型转化为多中心型,异化现象明显,导致共犯在事实上无法从属于正犯,连带性共同归责已不现实。因此,应当提倡单独归责模式,承认网络帮助行为构成犯罪与受助者无关,将研究重心放在提供网络帮助行为本身的非法性、提供帮助者的有责性以及各正犯化罪名本身所保护的法益上。单独归责模式的提出具有刑事政策依据与实质依据,适用该模式不会造成本应以共犯处罚的行为人逃脱处罚,也不会间接扩展共犯的处罚限域,“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竞合条款也不会被架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犯罪帮助行为 共犯归责模式 单独归责模式 网络共犯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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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入罪迈向出罪:我国企业犯罪归责原理与刑事合规制度的交互耦合
20
作者 曹波 刘芳伶 《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2期90-99,共10页
自1997年我国刑法专章规定企业(单位)犯罪后,通过刑法修正案不断拓展企业犯罪圈,业已形成较为严密的刑事法网。企业犯罪与企业合规,是企业不法与责任的一体两面,企业犯罪归责原理与刑事合规制度具有交互耦合的实质属性:企业刑事合规制... 自1997年我国刑法专章规定企业(单位)犯罪后,通过刑法修正案不断拓展企业犯罪圈,业已形成较为严密的刑事法网。企业犯罪与企业合规,是企业不法与责任的一体两面,企业犯罪归责原理与刑事合规制度具有交互耦合的实质属性:企业刑事合规制度本质上系事后制裁向事前预防转化的回应性机制,属于企业犯罪归责原理的延伸或深化,是企业刑事归责的“否定”或“反面”。借由组织体责任论,确定企业犯罪是企业自身的犯罪,企业、企业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不同归责原则予以入罪,既能为追究企业犯罪的正当性提供理论依据,又能寻求借助刑事合规为企业“松绑”的实体法路径。有效的企业刑事合规建设,理应摒弃单纯依靠严厉的制裁手段应对企业犯罪,通过贯彻外部激励与威慑和内部自警与自监并重等理念举措,推进企业犯罪的规制视角从事后规制向事中监督和事前防范转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企业犯罪 刑事合规 归责原理 组织体责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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