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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辩护人当庭提供新证据之对策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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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任俊胜
廖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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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
国家检察官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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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检察实践》
2000年第4期46-4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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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实践中,在出席一审法庭时,辩护人往往出示一些新的物证书证,或提供新的证人证言,或对被告人、被害人进行诱导性发问,来与公诉人分庭抗礼,以达到减轻或免除被告人应负罪责的目的。因此,公诉人为确保公诉质量,完成法律赋予的职责,就有必要对辩护人当庭提供新证据之对策加以探究。 一、辩护人对被告人、被害人、证人进行诱导性发问的 在辩护人向被告人发问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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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辩护人
证据
当庭提供
公诉人
诱导性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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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5.2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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