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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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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罗翔 孙景仙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3年第5期40-43,共4页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是一种严重的司法腐败 ,是刑法重点打击的犯罪。对于此罪所说的减刑应当作广义理解 ,不仅包括“狭义减刑”还应包括死缓和附加刑的减刑 ;对于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却故意不予办理的...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是一种严重的司法腐败 ,是刑法重点打击的犯罪。对于此罪所说的减刑应当作广义理解 ,不仅包括“狭义减刑”还应包括死缓和附加刑的减刑 ;对于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却故意不予办理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虽不能构成本罪 ,但可以徇私枉法罪论处 ;为了体现对司法腐败的刑事政策 ,本罪应当理解为行为犯。另外 ,本罪在主体、共同犯罪、罪数形态问题上都有研究的必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监外执行 减刑 行为犯 共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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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的证据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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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冯亨俊 沈宇峻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10年第4期57-62,共6页
公正执行刑罚不仅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一个重要途径,而且能使刑罚的预防功能从抽象走向具体,它能让受刑者,甚至普通民众真正地体会犯罪与刑罚的必然联系。但"以钱赎刑"、"拿钱买刑"的现象依然存在,因此,《刑法》第... 公正执行刑罚不仅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一个重要途径,而且能使刑罚的预防功能从抽象走向具体,它能让受刑者,甚至普通民众真正地体会犯罪与刑罚的必然联系。但"以钱赎刑"、"拿钱买刑"的现象依然存在,因此,《刑法》第401条对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作了专门规定。但在侦查实践中,该条文的应用还存在着诸多难点,结合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子监外执行案件查处过程中掌握的犯罪证据的共性和特性,从犯罪构成要件方面分析该类犯罪证据的模式:由主体确认是否具有职权、职责;由职权,职责确认是否实施了徇私舞弊的行为;由徇私舞弊行为确认客体是否受侵犯;由客体受侵犯确认是否有危害结果的发生和危害结果的大小,即建立从主体——职权——行为确立该罪名的证据模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徇私舞弊 减刑 假释 监外执行 证据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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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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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叶水荣 张园园 《律师与法制》 2006年第11期70-71,共2页
按照《刑法》的规定,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多数学者认为,这里所说的司法工作人员具体是指具有报请或者决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不具有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建议... 按照《刑法》的规定,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多数学者认为,这里所说的司法工作人员具体是指具有报请或者决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不具有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建议权或者决定权的司法工作人员一般不能单独构成本罪。然而,在实践中,却经常出现没有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建议权和决定权的司法工作人员为罪犯伪造立功材料的现象,对此应当如何定性呢?一种观点认为构成“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的帮助伪造证据罪。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应以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论处。在笔者看来,对于这里的司法工作人员应当扩张理解,这符合从重打击职务犯罪的刑事政策,因此后一种观点应当是比较公允的。我们知道《刑法》第三百零七条规定的帮助伪造证据罪是指发生在侦查、起诉、审判活动中的犯罪行为,所帮助的当事人是诉讼终结前的当事人,伪造的证据是指与案件情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责任等有关的证据,不包括诉讼终结后罪犯服刑期间改造表现的证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监外执行 徇私舞弊 减刑 假释 司法工作人员 伪造证据 《刑法》 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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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罪问题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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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占英 《孝感学院学报》 2000年第3期68-71,共4页
文章就徇私舞弊减刑、假释。
关键词 刑法 徇私舞弊 减刑 假释 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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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侦查难点与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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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丽 唐乔平 《中国检察官》 2024年第6期38-42,共5页
检察侦查工作的现代化是实现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在监察体制改革后,检察机关仍然面临主管单位范围易冲突、调查重点难确定、办案阻力大、证据链条难以完整构建等难点,检察机关应该通过不同机关立案标准梳理主管及管辖问题、研判... 检察侦查工作的现代化是实现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在监察体制改革后,检察机关仍然面临主管单位范围易冲突、调查重点难确定、办案阻力大、证据链条难以完整构建等难点,检察机关应该通过不同机关立案标准梳理主管及管辖问题、研判线索明确调查重点、整合侦查资源助推侦查破案、构建完整证据链等方式进行有效解决,同时要进一步通过树立大数据侦查思维、建立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以办案监督促进社会治理,为推动检察侦查现代化贡献力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工作人员 徇私舞弊监外执行 职务犯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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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予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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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坛》 1999年第1期38-38,共1页
新刑法第四百零一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关键词 监外执行 司法工作人员 假释 减刑 新刑法 违法 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 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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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惩办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认真做好暂予监外执行工作
7
作者 周如意 《大庆社会科学》 1997年第2期46-48,共3页
关键词 监外执行 《监狱法》 《刑诉法》 主观恶性 监外执行 严重疾病 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派出所 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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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探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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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詹红星 《中国监狱学刊》 2007年第5期35-37,共3页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的“减刑”应该包括狭义的减刑和死缓犯的减刑;没有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建议权、决定权和监督权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可成立徇私舞弊减刑、假释...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的“减刑”应该包括狭义的减刑和死缓犯的减刑;没有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建议权、决定权和监督权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可成立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如果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可以帮助伪造证据罪论处;收受贿赂而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应数罪并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造成了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重大损失,可以滥用职权罪论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徇私舞弊减刑 假释 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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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的刑法对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罪的修改与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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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许焕忠 张新江 《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1997年第6期32-32,共1页
关键词 司法工作人员 徇私舞弊 行政审判 司法解释 新刑法 监外执行 并罚原则 交付执行 处罚原则 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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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予监外执行期间犯罪后逃跑,执行期届满的如何处理?
10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1997年第10期62-62,共1页
关键词 监外执行 执行 监外执行 安机关 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检察院 侦查终结 剥夺政治权利 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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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予监外执行”适用论 被引量:3
11
作者 曾芳文 《法学杂志》 CSSCI 1999年第3期39-40,共2页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不适宜在监狱或者其他劳改场所执行,而暂时采取的变通执行方法。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序作了较大的完善。为了防止暂予监外执行的滥...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不适宜在监狱或者其他劳改场所执行,而暂时采取的变通执行方法。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序作了较大的完善。为了防止暂予监外执行的滥用,修订后的刑法第401条又专门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监外执行 监外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刑罚执行机关 社会危险性 终局决定 监督考察 保外就医 人民法院 最高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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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活动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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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滕进娜 《中国检察官》 1999年第4期49-49,共1页
第一,严把事前监督关。狱所提出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建议,首先,是由管教队根据罪犯悔改或立功表现以及病情向狱所申报;其次,狱所根据管教队的申报建议,研究决定是否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需要减刑、假释的意见。在此阶段,... 第一,严把事前监督关。狱所提出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建议,首先,是由管教队根据罪犯悔改或立功表现以及病情向狱所申报;其次,狱所根据管教队的申报建议,研究决定是否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需要减刑、假释的意见。在此阶段,驻狱所检察人员要做到心中有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监外执行 监外执行 立功表现 检察人员 事前监督 中级人民法院 假释裁定 裁定减刑 《刑诉法》 司法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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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届满而未接受社区矫正如何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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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年龙 《中国检察官》 2019年第18期80-80,共1页
[案情]李某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判决生效后,因李某健康原因,不宜收押,经李某申请,法院决定对其暂予以监外执行1年(从2013年1月26日起至2014年1月25日止).法院仅向李某送达暂予监外执行... [案情]李某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判决生效后,因李某健康原因,不宜收押,经李某申请,法院决定对其暂予以监外执行1年(从2013年1月26日起至2014年1月25日止).法院仅向李某送达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未按规定书面告知其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的时间期限以及逾期报到的后果,亦未向其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送达相关文书,致使李某一直未到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并接受社区矫正,直至2017年1月案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监外执行 社区矫正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司法行政机关 期间届满 书面告知 时间期限 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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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进一步完善人大行使许可权的制度——从两起人大不予许可逮捕的案件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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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涛 《人大研究》 2005年第5期36-39,共4页
关键词 逮捕 许可权 2004年7月份 市人大常委会 检察机关 案件 行使 专项检查活动 监外执行 不起诉决定 徇私舞弊 立案查处 涉嫌犯 人大代表 组成人员 县级市 看守所 检察院 湖南省 弃权票 所长 侦查 证据 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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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场所负责人"示意"下属非法办理减刑能否构成徇私舞弊减刑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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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建波 韩玉胜 +3 位作者 吴建平 于志刚 柴春元 王金贵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05年第05S期29-32,共4页
近年来,监管场所发生的司法腐败案件日渐增多,集中表现在为罪犯办理减刑的执法活动中,对刑罚的正确执行,乃至于法制的权威造成了严重损害。1997年我国刑法第四百零一条规定了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但在实践中,由于此类犯... 近年来,监管场所发生的司法腐败案件日渐增多,集中表现在为罪犯办理减刑的执法活动中,对刑罚的正确执行,乃至于法制的权威造成了严重损害。1997年我国刑法第四百零一条规定了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但在实践中,由于此类犯罪案情较为复杂,司法机关在查处过程中常常遇到一些难题,影响了执法办案的顺利开展。本刊结合典型案例,特邀专家、学者就徇私舞弊减刑罪涉及的相关疑难问题进行了探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徇私舞弊 监管场所 减刑 办理 负责人 非法 下属 司法腐败案件 监外执行 1997年 执法活动 司法机关 典型案例 疑难问题 集中 刑罚 刑法 法制 假释 案情 查处 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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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徇私舞弊犯罪的法律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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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祖吉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1996年第12期10-12,共1页
对徇私舞弊犯罪的法律思考陈祖吉近几年来,监狱为牟取单位或小集体不当利益,监狱司法工作人员因徇私情或谋私利,在为在押犯人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手续中,弄虚作假,帮助罪犯逃避刑罚惩罚的事件时有发生。这些行为,损害国... 对徇私舞弊犯罪的法律思考陈祖吉近几年来,监狱为牟取单位或小集体不当利益,监狱司法工作人员因徇私情或谋私利,在为在押犯人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手续中,弄虚作假,帮助罪犯逃避刑罚惩罚的事件时有发生。这些行为,损害国家司法机关的形象,损害国家法律的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工作人员 徇私舞弊 监外执行 监狱工作人员 《解释》 监管人员 国家司法机关 最高人民检察院 立法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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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法官改词让罪犯免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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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党员(下半月)》 2010年第10期36-36,共1页
日前,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风冈县人民法院重审:绥阳县人民法院刑庭原副庭长鲍康犯徇私舞弊罪暂予监外执行,免予刑事处罚;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鲍康退缴的赃款一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关键词 受贿 中级人民法院 法官 监外执行 徇私舞弊 刑事处罚 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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渎职罪分为哪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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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木子 《廉政瞭望》 1999年第11期32-32,共1页
渎职罪按其犯罪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司法工作人员的渎职罪、特定工作人员和一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罪三类。一、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罪。这类犯罪的主体是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这类犯罪包括枉法追诉、裁判罪,民事... 渎职罪按其犯罪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司法工作人员的渎职罪、特定工作人员和一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罪三类。一、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罪。这类犯罪的主体是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这类犯罪包括枉法追诉、裁判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二、特定部门工作人员渎职罪。这类犯罪的主体是政府各部门中的行政执法人员、经济管理人员、金融证券管理人员等。这类犯罪有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工作人员 渎职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主体 监外执行 枉法裁判 经济管理人员 行政执法人员 监管职责 金融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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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期满由哪个机关办理释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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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1996年第9期62-62,共1页
监外执行期满由哪个机关办理释放手续?编辑同志:张某因强奸罪于1986年6月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户口和粮食关系亦被注销。因其患有下肢瘫痪的严重疾病,法院裁定暂予监外执行,并由公安机关进行监管。时至1996年3月,张某病... 监外执行期满由哪个机关办理释放手续?编辑同志:张某因强奸罪于1986年6月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户口和粮食关系亦被注销。因其患有下肢瘫痪的严重疾病,法院裁定暂予监外执行,并由公安机关进行监管。时至1996年3月,张某病情未愈,但所判刑期已满,其家属要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释放手续 监外执行 安机关 释放证明 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执行机关 粮食关系 执行刑罚 劳动改造场所 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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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印发《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通知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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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报》 2012年第1期6-11,共6页
司发通[2012]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监狱管理局:
关键词 社区矫正 司法行政机关 公安机关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工作人员 司法部 监外执行 实施办法 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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