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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社会对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和保障机制的几点思考
1
作者 黎玉 《活力》 2010年第19期54-54,共1页
加强全社会对律师职业活动的监督和保障,健全律师行业监督和保障机制,为律师诚信执业创造良好条件。在这方面的具体建议是:
关键词 律师执业活动 监督 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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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执业技巧概述
2
作者 柳平 魏云汉 《律师世界》 1996年第12期15-18,共4页
关键词 律师执业 律师实务 执业律师 律师执业活动 语言技巧 写作技巧 法律事务代理人 熟练技能 当事人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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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的素质是律师执业的必备条件
3
作者 李明智 《律师世界》 1996年第9期6-7,共2页
关键词 律师执业活动 对方当事人 律师 法律知识 合法权益 职业道德 检察官 业务素质 事实和法律 以法律为准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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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律师事业发展的里程碑
4
作者 马克昌 《律师世界》 1996年第8期2-3,共2页
关键词 律师事业 合伙律师事务所 律师 律师性质 律师资格 律师制度 法律援助 律师执业活动 司法行政部门 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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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草案)》的说明——1995年10月23日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被引量:1
5
作者 肖扬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1996年第4期60-64,共5页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国务院的委托,现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草案)》作如下说明: 司法部从1989年3月开始起草律师法。在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拟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国务院的委托,现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草案)》作如下说明: 司法部从1989年3月开始起草律师法。在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拟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送审稿)》,于1994年12月26日报送国务院审批。之后,国务院法制局又进一步征求意见,并针对重点问题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经过反复论证、修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律师执业活动 律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律师事务所 执业纪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 司法部 当事人 律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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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律师心理学 被引量:1
6
作者 俞静尧 《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8年第4期31-35,共5页
新的历史时期律师制度的广泛发展,使律师心理学的形成有了深刻的社会根源。国内外司法心理研究理论的蓬勃发展,法学、律师学、心理学、司法心理学等学科的形成,为律师心理学的建立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本文通过对律师心理学的概念... 新的历史时期律师制度的广泛发展,使律师心理学的形成有了深刻的社会根源。国内外司法心理研究理论的蓬勃发展,法学、律师学、心理学、司法心理学等学科的形成,为律师心理学的建立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本文通过对律师心理学的概念、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的论述,为我国尽早确立一门具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的、能为律师执业实践服务的律师心理学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律师心理学 律师执业活动 司法心理学 心理活动 当事人 心理对策 律师制度 研究对象 心理素质 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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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执业中私自收受当事人财物不宜一律不作受贿罪处理 被引量:1
7
作者 刘玫英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6年第2期48-48,共1页
随着律师体制改革的深入,律师私自收受当事人额外财物的行为,处于现行刑事法律难以规范、新法又尚未规范的失范状态。最好的做法是完善立法,消除因社会发展与旧法规定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但笔者认为:就现阶段而言,对律师私自收受当事人... 随着律师体制改革的深入,律师私自收受当事人额外财物的行为,处于现行刑事法律难以规范、新法又尚未规范的失范状态。最好的做法是完善立法,消除因社会发展与旧法规定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但笔者认为:就现阶段而言,对律师私自收受当事人额外财物达到一定数额的行为,不宜一律不作受贿犯罪处理。 1.律师私自收受当事人额外财物的行为在律师体制改革以前,被法律所禁止。在律师体制改革过程中,这一行为并未因此而成为正当的行为允许其存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受贿罪 律师执业活动 当事人 体制改革 受贿犯罪 人财物 法律服务 国家编制 律师事务所 国家工作人员
原文传递
关于“拒绝辩护”的讨论
8
作者 童洪锡 《律师世界》 1998年第2期29-30,共2页
关键词 拒绝辩护 被告人 辩护权 辩护人 刑事诉讼法 律师执业活动 人民法院 律师 委托人 司法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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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开 扶持 管住──武汉市抓好占编所建设的作法
9
作者 刘月琴 苏应荣 《律师世界》 1994年第11期14-15,共2页
关键词 律师事务所 武汉市 律师工作 律师执业活动 统计人员 律师惩戒委员会 律师资格 国有资产管理 责任赔偿制度 脱产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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