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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徭役优免类型概说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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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雪慧 高寿仙 《故宫学刊》 2013年第2期51-73,共23页
明代十六岁至六十岁的男丁皆应承当各种徭役,但也有部分人获得免除杂泛差役的权利,称为"优免"。明代优免大致可以归并为两大类:一是"随机性优免",即政府针对某种突发事件或出于某种需要而临时授予的优免权。此类优... 明代十六岁至六十岁的男丁皆应承当各种徭役,但也有部分人获得免除杂泛差役的权利,称为"优免"。明代优免大致可以归并为两大类:一是"随机性优免",即政府针对某种突发事件或出于某种需要而临时授予的优免权。此类优免基本上都是以专案特批的方式授予,属于非制度化的政策优惠,免役时间一般较短,只是在少数特殊情况下才授予终身性的免役权。二是"身份性优免",指因属于某种户籍或因获得某种身份,依照法律规章能够自然取得的优免权。根据性质的不同,此类优免又可以划分为"补偿性优免"和"优崇性优免"两个子类,而优崇性优免又可细分为"伦理性优免"和"特权性优免"两个小类。身份性优免的共同特点,是都属于制度化的身份权利,免役时限一般较长,很多都是终身性的,甚至可以遗留给后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明代徭役优免 随机性 身份性 补偿性 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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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善举的贡赋化——清代嘉定县的善堂经营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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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佩国 《浙江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7期146-154,160,共10页
在清代嘉定县,官府通过绅士充任堂董办理善堂,官产和民产的界限也比较模糊。绅士充任善堂董事确有赔垫情形,这主要是由岁歉及堂产经营流弊所致,故绅董司年、司月轮值,也是减轻赔垫压力的制度安排。绅士"捐资襄助",充任善堂董... 在清代嘉定县,官府通过绅士充任堂董办理善堂,官产和民产的界限也比较模糊。绅士充任善堂董事确有赔垫情形,这主要是由岁歉及堂产经营流弊所致,故绅董司年、司月轮值,也是减轻赔垫压力的制度安排。绅士"捐资襄助",充任善堂董事,是以免派徭役为条件的。善堂经营中"节省治理"所凸显的协商性权力关系,将官府既要控制又要节省、民间既要自主又要寻求庇护的矛盾性格有机地统一起来,从而呈现了地方善举的"贡赋化"实践逻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善堂公产 堂董轮值 徭役优免 贡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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