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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单位犯罪微罪不诉
被引量:2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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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鲁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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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西南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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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贵州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1期122-125,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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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刑法关于单位犯罪的规定无疑为打击单位犯罪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但是刑事诉讼法与刑法在单位犯罪微罪不诉问题上并没有完全契合,导致刑事司法实务中对单位犯罪微罪不诉的理解与适用产生严重分歧。明确并建立单位犯罪微罪不诉制度将有助于解决这一问题。相关制度的设计应包括单位犯罪微罪不诉的条件,对犯罪单位本身和内部直接责任人员可部分起诉、部分微罪不诉,以及微罪不诉的效力及不诉后的处理措施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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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单位犯罪
刑事责任
微罪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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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4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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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微罪不诉与社区矫正的多元冲突与关系厘定
被引量:4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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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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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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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
2011年第2期51-55,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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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2010年理论研究课题"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机制研究"(GJ2010D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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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微罪不诉作为刑事程序的终结措施,致使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归于消灭。基于司法机制现实运行的视角考虑,微罪不诉能否纳入社区矫正值得深入探讨。从整体上来看,由于微罪不诉不符合社区矫正的性质认定,难以契合社区矫正的概念界定,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精神实质相抵牾,不符合社区矫正的实体限定,在程序安排上二者难以协调一致,因此微罪不诉不应纳入社区矫正的体系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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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微罪不诉
社区矫正
多元冲突
关系厘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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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5.2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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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和谐社会视阈下微罪不诉的社区帮教机制探析
被引量: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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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磊
任耀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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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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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10年第6期77-81,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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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微罪不诉的社区帮教机制符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刑罚轻刑化的趋势要求,对实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的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该制度在我国尚处于探索阶段,试点中会遇到大量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应当严格把握微罪不诉的认定标准,规范微罪不诉社区帮教的接受和解除制度,针对社区帮教个案制定人性化帮教方案,建立和完善社区帮教人员选任制度,强化激励机制,细化考核标准,并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以使我国微罪不诉的社区帮教机制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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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和谐社会
微罪不诉
不起诉
社区帮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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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harmonious society
exemption from petty misdemeanor prosecution
nol-pros
community help and educ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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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616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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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微罪不诉人员社会帮教机制的完善
被引量: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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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龙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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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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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2年第4期106-108,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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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近年来,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过程中逐步扩大了微罪不诉的适用范围,创新了微罪不诉人员的帮教机制,使本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轻微犯罪行为人重新回归社会,回归家庭。目前,检察机关应依托现有资源和司法体制,对微罪不诉人员采用不同的新型帮教模式,并建立微罪不诉人员帮教联席会议、委托帮教、隐性帮教保密等项制度,以更好地教育感化犯罪行为人,帮助其正常生活,远离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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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微罪不诉
社会帮教
隐性
显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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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venial misdemeanor with non - prosecution
social assistance and education
recessive
domin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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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7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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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微罪不诉人员帮教机制的建构
被引量: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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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杰
王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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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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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6年第15期13-15,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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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微罪不诉人员容易受到不良社会影响再次违法犯罪。建立微罪不诉人员帮教机制,通过对不诉人员采取思想教育、心理矫治、劳动服务、就学就业帮扶等针对性挽救措施,能够促使其悔过自新,消除其人身危险性。微罪不诉人员帮教机制不仅具有坚实的法理基础,而且还是加强社会治理的现实需要、强化司法公信的必然要求、提高司法效益的内在需求。实施微罪不诉人员帮教,不仅要构建有力的帮教组织体系,设计科学的帮教工作流程,还要建立完善的帮教配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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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微罪不诉
帮教必要性
机制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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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5.2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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