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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主刑辅”说之驳正:董仲舒德刑关系思想新诠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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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德嘉 《衡水学院学报》 2017年第2期55-60,共6页
“德主刑辅”是现代学界对古代儒家德刑关系思想的概括与总结,这一思想往往被认为是源自于西汉大儒董仲舒。然而,“德主刑辅”说并不能准确概括董仲舒的德刑关系思想。董仲舒针对汉初因袭秦朝“刑治”所带来的弊政,提出了“任德不任... “德主刑辅”是现代学界对古代儒家德刑关系思想的概括与总结,这一思想往往被认为是源自于西汉大儒董仲舒。然而,“德主刑辅”说并不能准确概括董仲舒的德刑关系思想。董仲舒针对汉初因袭秦朝“刑治”所带来的弊政,提出了“任德不任刑”的政治法律主张。董仲舒提出“任德不任刑”的主张是在社会管理模式的层面要求施行儒家的“德治”,德与刑的关系是本与用,而非主与辅。自汉武帝复古更化之后,儒家“德礼为本、政刑为用”的思想逐渐成为主流,并且深刻影响了大一统时期社会治理模式的特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董仲舒 德刑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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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法哲学范畴比较——从“德刑关系”和“权利与权力关系”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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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宋联洪 姜腾兵 《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6年第6期96-100,共5页
法哲学作为高度抽象的法理念,并无固定模式。而法哲学范畴又是法哲学中的建构单位,对法哲学体系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德刑关系和权利与权力关系分别作为中西法哲学的中心范畴,在很大程度上源于双方固有的地理环境及其文化模式。
关键词 法哲学 范畴 德刑关系 权利 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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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治思想史上德刑关系及其价值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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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潘誉 李前进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8年第4期22-27,共6页
德刑关系是中国历史上政治生活的重要议题之一,论及德刑关系的政治思想甚多。按历史时期可分为三个阶段:德刑思想的产生阶段——百家争鸣时期,儒家和法家分别对施行德治和"法治"的辩论;德刑思想的发展变化阶段——秦至汉初时... 德刑关系是中国历史上政治生活的重要议题之一,论及德刑关系的政治思想甚多。按历史时期可分为三个阶段:德刑思想的产生阶段——百家争鸣时期,儒家和法家分别对施行德治和"法治"的辩论;德刑思想的发展变化阶段——秦至汉初时期,秦政推行"法治",汉初的思想发展变化为德治唤起生机;逐德刑思想的渐成型阶段——汉唐时期,确立了"德主刑辅"的主调。传统的德刑关系理论有其特殊的社会和文化背景,呈现出道德法律化、"德主刑辅"正统化的特点,具有丰富的现实价值和历史延续性,对现代法律的制订具有启发意义,有助于正确认识法律和道德的关系,更好地实现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统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德刑关系 理论特点 现实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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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德刑关系思想论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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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关健英 《道德与文明》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3期20-23,共4页
本文认为 ,西周的德刑关系思想 ,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即天讨有罪 ,刑不可少 ;明德慎罚 ,慎重用刑 ;以德化人 ,教而后刑。西周的德刑论从头到尾都贯穿着“德治”的主张 ,对后世的德刑关系思想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成为中国古代德刑关... 本文认为 ,西周的德刑关系思想 ,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即天讨有罪 ,刑不可少 ;明德慎罚 ,慎重用刑 ;以德化人 ,教而后刑。西周的德刑论从头到尾都贯穿着“德治”的主张 ,对后世的德刑关系思想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成为中国古代德刑关系思想的理论元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西周 德刑关系 慎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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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刑之辩述评——德治与法治关系的历史考察及其现实启示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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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平川 《陕西教育学院学报》 2001年第2期19-22,共4页
“德刑之辩”发端于我国春秋战国之际 ,是在儒法两家之间展开的一场关于德刑关系的争论。儒家认为以德治为本 ,法家认为以法治为本。随着秦灭汉兴 ,德治为本成为大势所趋。“德刑之辩”的历史昭示我们 ,要适应当代知识经济和科学技术发... “德刑之辩”发端于我国春秋战国之际 ,是在儒法两家之间展开的一场关于德刑关系的争论。儒家认为以德治为本 ,法家认为以法治为本。随着秦灭汉兴 ,德治为本成为大势所趋。“德刑之辩”的历史昭示我们 ,要适应当代知识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的要求 ,推动我国现代化建设健康有序地发展 ,就必须在加强法治的同时 ,努力加强德治 ,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水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之辩" 德刑关系 国家治理 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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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德刑关系思想辨正及其治理创新价值启示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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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德嘉 《原道》 CSSCI 2017年第1期273-284,共12页
'德主刑辅'是近现代学者对古代儒家德刑关系思想的格式化、概念化总结,但值得商榷。'刑'与'德'意味着两种社会治理模式的对立。秦政的确立代表着法家'刑治'思想的全面胜利。汉承秦制,董仲舒在这样的背... '德主刑辅'是近现代学者对古代儒家德刑关系思想的格式化、概念化总结,但值得商榷。'刑'与'德'意味着两种社会治理模式的对立。秦政的确立代表着法家'刑治'思想的全面胜利。汉承秦制,董仲舒在这样的背景下提出'任德不任刑',其实是对'刑治'之暴政的'拨乱反正',具有深刻的时代意义和历史意义。'德刑关系'思想在历史上的制度与实践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在国家制度的层面上严法治吏,宽法待民,最大程度地限制国家权力对正常生活秩序的干预,实现以德化培育社会自治力的主张;二是在社会治理的模式中礼乐与政刑并重,实现法律渊源的多层次和治理手段的多元化。正确理解古代儒家德刑关系思想有助于我们思考古代的'德'观念及其'德治'的思想与实践,对于今天的法制建设、社会治理创新等等一系列问题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德刑关系
原文传递
儒家德刑关系思想辨正及其治理创新价值启示
7
作者 李德嘉 《原道》 CSSCI 2016年第4期273-284,共12页
'德主刑辅'是近现代学者对古代儒家德刑关系思想的格式化、概念化总结,但值得商榷。'刑'与'德'意味着两种社会治理模式的对立。秦政的确立代表着法家'刑治'思想的全面胜利。汉承秦制,董仲舒在这样的背... '德主刑辅'是近现代学者对古代儒家德刑关系思想的格式化、概念化总结,但值得商榷。'刑'与'德'意味着两种社会治理模式的对立。秦政的确立代表着法家'刑治'思想的全面胜利。汉承秦制,董仲舒在这样的背景下提出'任德不任刑',其实是对'刑治'之暴政的'拨乱反正',具有深刻的时代意义和历史意义。'德刑关系'思想在历史上的制度与实践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在国家制度的层面上严法治吏,宽法待民,最大程度地限制国家权力对正常生活秩序的干预,实现以德化培育社会自治力的主张;二是在社会治理的模式中礼乐与政刑并重,实现法律渊源的多层次和治理手段的多元化。正确理解古代儒家德刑关系思想有助于我们思考古代的'德'观念及其'德治'的思想与实践,对于今天的法制建设、社会治理创新等等一系列问题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德刑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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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任德不任刑”的思想辨正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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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德嘉 《江汉学术》 2017年第4期97-102,共6页
董仲舒针对汉初因袭秦朝"刑治"所带来的弊政,提出了"任德不任刑"的政治法律主张。概括起来,董仲舒"任德不任刑"的思想主张主要包含了两个方面的思想内涵:首先,是以"天人感应"说来总结德刑关系... 董仲舒针对汉初因袭秦朝"刑治"所带来的弊政,提出了"任德不任刑"的政治法律主张。概括起来,董仲舒"任德不任刑"的思想主张主要包含了两个方面的思想内涵:首先,是以"天人感应"说来总结德刑关系,提出"阳德阴刑"的主张,认为"德"与"刑"都是调整社会的重要手段,两者相辅相成。其次,董仲舒提出"任德不任刑"的主张是在社会管理模式的层面要求施行儒家的"德治",德与刑的关系是本与用,而非主与辅。自汉武帝复古更化之后,儒家"德礼为本、政刑为用"的思想逐渐成为主流,并且深刻影响了大一统时期社会治理模式的特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儒家 董仲舒 德刑关系 法律儒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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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之刑罚思想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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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谭全万 《理论与改革》 北大核心 2007年第4期137-138,共2页
理学继承和发展了传统儒学"德主刑辅"的刑罚思想。通过德刑关系的本体论解释,理学为刑罚思想提供了系统的哲学论证;通过天命与气质的人性假设,理学为刑罚指出了现实基础;通过共同向善的价值分析,理学指出了罪刑法定原则的以... 理学继承和发展了传统儒学"德主刑辅"的刑罚思想。通过德刑关系的本体论解释,理学为刑罚思想提供了系统的哲学论证;通过天命与气质的人性假设,理学为刑罚指出了现实基础;通过共同向善的价值分析,理学指出了罪刑法定原则的以严为本的刑罚适用观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理学 德刑关系 人性 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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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司法儒家化——以《后汉书》为考察中心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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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猛 《产业与科技论坛》 2019年第1期180-183,共4页
东汉司法实践的总体方针继承西汉"霸王道而杂之"的原则,并在东汉时期发展为"吏化"与"经术"并用的方针,这与儒家思想"理性"主义的反思思潮密切相关。在儒家观念"实用主义"化背景下,... 东汉司法实践的总体方针继承西汉"霸王道而杂之"的原则,并在东汉时期发展为"吏化"与"经术"并用的方针,这与儒家思想"理性"主义的反思思潮密切相关。在儒家观念"实用主义"化背景下,司法儒家化的进程进一步被推进:司法官吏多具有经学学术背景;"春秋决狱"进一步在司法领域取得主导地位;在司法实践中先"德"后"刑";以身为民作则促进守法意识、进谏纠正皇帝司法错案匡扶"天道"。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儒家化 实用主义 春秋决狱 德刑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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