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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德国《商法典》中商人的概念及认定标准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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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谷美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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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吉林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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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长白学刊》
2014年第5期82-84,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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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德国《商法典》是大陆法系国家商事立法的典范,其采用主观主义立法体系,以商人作为构建商法典的基础,并从商人的概念出发界定商行为。德国商法理论形成了包括实际商人、自由登记商人、形式商人、拟制商人和表见商人的商人体系。我国的商法学者提出了制定《商事通则》的构想,并致力于构建能够统领现行商事规则的商法总则制度,而其中商主体制度是重要内容之一。为此,德国《商法典》中的商人概念及认定标准能够对我国商事立法体系选择、商主体认定标准等方面给予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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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德国《商法典》
商人
商事立法体系
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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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3.99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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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德国商法典》的制定及变迁对我国商事立法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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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陶红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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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安徽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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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唯实》
2010年第1期74-76,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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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德国采取民商分立体制制定了《商法典》,但却未能像民法那样实现体系化。由于自身的体系缺陷及商法的发展变迁,德国商法逐渐走向了去法典化,在德国商法的发展过程中,有许多规范不断独立于商法。《德国商法典》的制定及变迁给我国商事立法模式的选择提供了重要启示,即不必追求我国商法的法典化,而制定《商法通则》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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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德国《商法典》
去法典化
商法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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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99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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