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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少年刑事司法体系评介——以《少年法院法》为中心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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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昶 《青少年犯罪问题》 2016年第6期85-91,共7页
德国作为大陆法系的法制标杆之一,拥有相当完善的少年刑事司法制度,其特点在于:指导思想上兼顾犯罪预防与教育教化;除了法官、检察官等常规角色外还有少年法院助理等特殊参与者,其权利义务皆由法律明确规定;存在多种通过非正式途径终结... 德国作为大陆法系的法制标杆之一,拥有相当完善的少年刑事司法制度,其特点在于:指导思想上兼顾犯罪预防与教育教化;除了法官、检察官等常规角色外还有少年法院助理等特殊参与者,其权利义务皆由法律明确规定;存在多种通过非正式途径终结刑事程序的可能,以及在程序进行中即可通过教育命令等临时措施着手教育少年;规定了教育处分、惩戒措施、少年刑罚三大类刑事处分,同一类处分内还有不同梯度,如少年刑罚的缓科、缓刑、缓刑考验和假释,且不同处分可以结合适用,针对少年特性打"组合拳"成为司法常态;少年案件或者进入不公开且会自动消灭的教育登记,或者虽然进入常规犯罪登记但可以更早勾销记载,此外还有法官提前宣告污点消灭的可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未成年人 刑事司 德国《少年法院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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