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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践行义理,不忧即乐——论明代理学中的苦乐观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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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煌明
赵四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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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云南师范大学经济政法学院
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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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6年第2期13-15,19,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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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孔颜之乐”是宋明理学中的核心问题之一,对这一问题的讨论集中体现了宋明理学家们的苦乐观。明代理学虽然是对宋代程朱理学的继承,但是在对“乐”的看法上又有所差异。与宋代程朱苦乐观相同,明代理学家们如曹端、薛瑄和胡居仁等也用“天理”来诠释“乐,”也认为“乐”是心中“纯粹天理”境界,但是由于他们比较注重人生实践,对于宋代理学家们要求“格”那无穷无尽的“天理”感到既不切实,又有脱离人生的感觉,于是明代的理学家们大都把“理”诠释为“当然”之则。故而他们心中之“乐”主要是与所当然之“理”合而为一境界中所体会到的无忧与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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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明代理学
苦乐观
践行
忧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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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rational Confucian philosophical school in the Ming Dynasty
outlook of sorrow and happiness
practice
fear of resp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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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B244
[哲学宗教—中国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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