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导航
期刊开放获取
河南省图书馆
退出
期刊文献
+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检索
高级检索
期刊导航
共找到
2
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检索结果
已选文献
显示方式:
文摘
详细
列表
相关度排序
被引量排序
时效性排序
我国快递行业发展的“潘多拉之盒”——快递加盟连锁经营模式之法律问题探讨
被引量:
11
1
作者
郑佳宁
《河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3期56-61,共6页
快递经营主体是指依法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在经营范围提供快件的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寄送服务的企业法人。快递加盟连锁经营模式为我国快递经营主体实现自身经营规模的扩张提供了一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受到我国快递行业的普遍青睐...
快递经营主体是指依法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在经营范围提供快件的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寄送服务的企业法人。快递加盟连锁经营模式为我国快递经营主体实现自身经营规模的扩张提供了一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受到我国快递行业的普遍青睐。快递加盟连锁经营模式应定性为一种特殊的商业特许经营,其具有横向性和全网性的特征。我国快递加盟连锁经营模式尚处于初期发展阶段,事前的行政许可制度具有存在的合理性。被加盟者应在信息披露、全网服务和持续经营方面负有法律上的强制义务。结合我国快递市场的实际情况,应将加盟者与被加盟者的连带责任限制在收件方加盟者、投递方加盟者以及被加盟者。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快递经营主体
加盟连锁
经营
快递
条例
下载PDF
职称材料
快递加盟制中的合同义务构造
2
作者
王京
《理论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9期108-115,共8页
快递加盟制是我国民营快递企业家经营智慧的结晶,为我国快递行业的腾飞收拢了大量的人力、财力与物力。《快递暂行条例》虽未明确采用加盟制的表述,但已对加盟连锁经营模式的内容进行了提纲挈领式的规定。法律属性上,快递加盟制与已被...
快递加盟制是我国民营快递企业家经营智慧的结晶,为我国快递行业的腾飞收拢了大量的人力、财力与物力。《快递暂行条例》虽未明确采用加盟制的表述,但已对加盟连锁经营模式的内容进行了提纲挈领式的规定。法律属性上,快递加盟制与已被类型化的商业特许经营存在类似之处,但又在主体的服务能力、联结方式、业务排他性、退出机制与独立性等诸多方面显示出行业特色。因而,快递加盟合同具有混合合同属性,其规则适用应首先回归当事人内部的意思合致。由于快递服务具有涉他性,快递用户与社会公众利益的实现均建立在快递加盟网络的稳定与安全之上。因此,应在约定义务基础上,对加盟合同当事人施以必要且适当的法定义务,促使加盟合同当事人在保障生产安全与用户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凭借稳定的加盟网络提供持续的、保质的快递服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快递经营主体
加盟连锁
经营
加盟合同
权利义务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我国快递行业发展的“潘多拉之盒”——快递加盟连锁经营模式之法律问题探讨
被引量:
11
1
作者
郑佳宁
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出处
《河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3期56-61,共6页
基金
中国政法大学优秀中青年教师培养支持计划资助项目
2014年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资助项目(2014CXTD05)
文摘
快递经营主体是指依法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在经营范围提供快件的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寄送服务的企业法人。快递加盟连锁经营模式为我国快递经营主体实现自身经营规模的扩张提供了一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受到我国快递行业的普遍青睐。快递加盟连锁经营模式应定性为一种特殊的商业特许经营,其具有横向性和全网性的特征。我国快递加盟连锁经营模式尚处于初期发展阶段,事前的行政许可制度具有存在的合理性。被加盟者应在信息披露、全网服务和持续经营方面负有法律上的强制义务。结合我国快递市场的实际情况,应将加盟者与被加盟者的连带责任限制在收件方加盟者、投递方加盟者以及被加盟者。
关键词
快递经营主体
加盟连锁
经营
快递
条例
分类号
D92 [政治法律—法学]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快递加盟制中的合同义务构造
2
作者
王京
机构
湖北社会科学杂志社
出处
《理论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9期108-115,共8页
文摘
快递加盟制是我国民营快递企业家经营智慧的结晶,为我国快递行业的腾飞收拢了大量的人力、财力与物力。《快递暂行条例》虽未明确采用加盟制的表述,但已对加盟连锁经营模式的内容进行了提纲挈领式的规定。法律属性上,快递加盟制与已被类型化的商业特许经营存在类似之处,但又在主体的服务能力、联结方式、业务排他性、退出机制与独立性等诸多方面显示出行业特色。因而,快递加盟合同具有混合合同属性,其规则适用应首先回归当事人内部的意思合致。由于快递服务具有涉他性,快递用户与社会公众利益的实现均建立在快递加盟网络的稳定与安全之上。因此,应在约定义务基础上,对加盟合同当事人施以必要且适当的法定义务,促使加盟合同当事人在保障生产安全与用户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凭借稳定的加盟网络提供持续的、保质的快递服务。
关键词
快递经营主体
加盟连锁
经营
加盟合同
权利义务
分类号
D923.6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我国快递行业发展的“潘多拉之盒”——快递加盟连锁经营模式之法律问题探讨
郑佳宁
《河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
11
下载PDF
职称材料
2
快递加盟制中的合同义务构造
王京
《理论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9
0
下载PDF
职称材料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检索结果
已选文献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页
确定
用户登录
登录
IP登录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