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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立法中隐藏的“性别假定”问题分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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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芳 《理论界》 2008年第11期96-97,共2页
我国刑事立法默认强奸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男子,犯罪对象只能是女子,隐藏着"性别假定"。但是实践中客观存在女子强奸男子和同性强奸的情况,由于强奸行为对男性的伤害巨大,男子的性心理与性生理反应存在差异,法律需要平等保护... 我国刑事立法默认强奸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男子,犯罪对象只能是女子,隐藏着"性别假定"。但是实践中客观存在女子强奸男子和同性强奸的情况,由于强奸行为对男性的伤害巨大,男子的性心理与性生理反应存在差异,法律需要平等保护男女两性性权利等原因,立法应当淡化隐藏在强奸罪立法中的"性别假定",使强奸罪的犯罪主体和犯罪对象中性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强奸 性别假定 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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