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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性质、地位与立法完善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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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德瑞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期47-49,共3页
讨论了学位授予单位与高等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关系,明确了高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性质与诉讼地位,并建议对学位评定委员会的职责进行立法完善。
关键词 学位制度 学位评定委员会 性质与地位 立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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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元整体教学应重视单篇课文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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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田小将 《语文教学通讯》 2024年第8期1-1,共1页
近来,“单篇回归”现象引起热议。所谓“单篇回归”,是指语文教学的组织形式在经历从单篇课文向单元整体转变之后,因过分强调单元整体而忽视单篇课文,导致教学质量下降,从而使重视单篇课文教学价值的呼声再次引发关注。对这种“回归”现... 近来,“单篇回归”现象引起热议。所谓“单篇回归”,是指语文教学的组织形式在经历从单篇课文向单元整体转变之后,因过分强调单元整体而忽视单篇课文,导致教学质量下降,从而使重视单篇课文教学价值的呼声再次引发关注。对这种“回归”现象,笔者认为应认真评估单篇课文在单元整体教学中的性质与地位,并在正确认识二者关系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单元整体教学的质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单篇课文 单元整体 语文教学 教学价值 教学质量下降 过分强调 性质与地位 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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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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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白革萍 《Journal of Modern Accounting and Auditing》 2006年第5期25-27,共3页
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与原基本准则相比,主要在以下方面有了新发展:基本准则的性质与地位更加明确;财务会计报告目标的表述更加科学;会计核算一般原则的表述更加精练和准确;封会计要素从总体上加以规范;增加了会计计... 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与原基本准则相比,主要在以下方面有了新发展:基本准则的性质与地位更加明确;财务会计报告目标的表述更加科学;会计核算一般原则的表述更加精练和准确;封会计要素从总体上加以规范;增加了会计计量部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基本准则 性质与地位 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 会计核算原则 会计要素 会计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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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处理地方人大常委会党组履责过程中的若干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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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小钫 马明杨 《人大研究》 2022年第4期4-10,共7页
党组是党的一个重要组织机构,它“在党的组织体系中具有特殊地位,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1]。《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九章以及《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党组的性质与地位、设立的条件与范围、职... 党组是党的一个重要组织机构,它“在党的组织体系中具有特殊地位,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1]。《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九章以及《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党组的性质与地位、设立的条件与范围、职权职责、组织原则以及决策程序等内容作了规定,指出“党组是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作用,是党对非党组织实施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2]。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上级党组织 党的组织 《中国共产党章程》 性质与地位 决策程序 决策部署 中央和地方 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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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监察委员会的宪法条款设计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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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岭 《中国法律评论》 2017年第6期80-93,共14页
如果在宪法中增设"监察委员会"一节,此节内容应包括:性质(国家监察机关);地位(对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组织体系(只设国家和省两级监察委员会及军事监察委员会),上下级是领导而非监督关系;组成人员(主任、副主... 如果在宪法中增设"监察委员会"一节,此节内容应包括:性质(国家监察机关);地位(对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组织体系(只设国家和省两级监察委员会及军事监察委员会),上下级是领导而非监督关系;组成人员(主任、副主任、委员),不设秘书长;任期(与本级人大相同),主任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会议(常务会议和全体会议),由主任召集和主持;原则(独立行使职权),不受任何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至于其内部实行首长制还是合议制可由宪法其他章节或法律规定;职权也宜由法律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监察委员会 性质与地位 组织体系与组成人员 任期与会议 原则与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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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监察委员会的宪法条款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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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岭 《中国法律(中英文版)》 2017年第4期27-34,104-113,共18页
如果在宪法中增设"监察委员会"一节,此节内容应包括:性质(国家监察机关);地位(对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组织体系(只设国家和省两级监察委员会及军事监察委员会),上下级是领导而非监督关系;组成人员(主任、... 如果在宪法中增设"监察委员会"一节,此节内容应包括:性质(国家监察机关);地位(对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组织体系(只设国家和省两级监察委员会及军事监察委员会),上下级是领导而非监督关系;组成人员(主任、副主任、委员),不设秘书长;任期(与本级人大相同),主任、副主任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会议(常务会议和全体会议),由主任召集和主持;原则(独立行使职权),不受任何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至于其内部实行首长制还是合议制可由宪法其他章节或法律规定;职权也宜由法律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监察委员会 性质与地位 组织体系与组成人员 任期与会议 原则与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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