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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的标尺——浅议我国犯罪证明标准的相关问题
1
作者
李品
黄河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0年第1期93-96,共4页
我国未来的犯罪证明标准应当是层次式和分解式相结合的体系,即以一个高度盖然的总体证明标准为顶端,在该顶端下分别以侦查、起诉和审判三阶段的完结条件为标志设立阶段性证明标准。对于总体证明标准,在将法条修正为:"证据事实清楚...
我国未来的犯罪证明标准应当是层次式和分解式相结合的体系,即以一个高度盖然的总体证明标准为顶端,在该顶端下分别以侦查、起诉和审判三阶段的完结条件为标志设立阶段性证明标准。对于总体证明标准,在将法条修正为:"证据事实清楚,证据材料确实、充分"的同时,必须不断完善刑事诉讼程序使之更为正当和合理,而且还应增强司法主体的证据意识;而在刑事诉讼各阶段,则根据该阶段的直接任务分别设立相应的阶段性证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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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犯罪
证明
标准
总体证明标准
阶段性
证明
标准
犯罪事实
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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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
犯罪的标尺——浅议我国犯罪证明标准的相关问题
1
作者
李品
黄河
机构
西南政法大学刑事侦查学院
出处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0年第1期93-96,共4页
文摘
我国未来的犯罪证明标准应当是层次式和分解式相结合的体系,即以一个高度盖然的总体证明标准为顶端,在该顶端下分别以侦查、起诉和审判三阶段的完结条件为标志设立阶段性证明标准。对于总体证明标准,在将法条修正为:"证据事实清楚,证据材料确实、充分"的同时,必须不断完善刑事诉讼程序使之更为正当和合理,而且还应增强司法主体的证据意识;而在刑事诉讼各阶段,则根据该阶段的直接任务分别设立相应的阶段性证明标准。
关键词
犯罪
证明
标准
总体证明标准
阶段性
证明
标准
犯罪事实
证据
Keywords
criminal standard of proof
the overall standard of proof
interim standard of proof
crime facts
evidence
分类号
D925.2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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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犯罪的标尺——浅议我国犯罪证明标准的相关问题
李品
黄河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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