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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恭请王命考——清代死刑判决的“权宜”与“定例”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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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铃木秀光
吕文利
袁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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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日本专修大学法学部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边疆史地研究中心
沈阳农业大学社会科学部
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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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9年第4期23-37,共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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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本文采用了权宜和定例概念探讨了恭请王命的历史沿革,并考察了恭请王命"制度"的存在形态。所谓恭请王命,从来都是被权宜地实行的,特别是乾隆中期以后,围绕着案件适度处理,反复进行着制度与实务的无差别的试验,伴随着其中核心部分的逐步定例化,其功能也逐渐地由速决向刑罚差等化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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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恭请王命
权宜
定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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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polite request for Emperor s permission
expediency
ru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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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K249
[历史地理—中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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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清代王命旗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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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余同怀
柏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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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安徽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安徽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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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古代文明(中英文)》
2024年第2期121-131,M0006,M0007,共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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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22年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一般项目“习近平法治思想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继承与创新研究”(项目批号:AHSKY2022D144)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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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王命旗牌是一种权力的凭证,持有者有一定的便宜行事权。清代王命旗牌有固定的型制,由工部制作,钤盖印信,不但有严格的发放与管理制度,而且有相关的使用与核查制度。清初多授予带兵将领,以此为凭,可以在战区便宜处置,处死逃兵或叛将。随着普遍授予督抚王命旗牌,这种凭证被广泛地应用于地方政务,特别是在司法方面增加相关的条例,恭请王命正法成为特殊司法程序。在死刑审判中可以不通过中央层级的审核,先行将人犯正法,有请旨即行正法、一面请旨一面正法、请王命正法、先行正法、立毙于杖、就地正法之分。鸦片战争以后,在内忧外患的情况下,清王朝出台《就地正法章程》,王命旗牌应用更加广泛。由于死刑审判权的下放,不仅督抚掌握了生杀大权,就连地方官及团练、土豪劣绅都可以操人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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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王命旗牌
恭请王命
就地正法
便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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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The royal commending flag and plate
requesting Imperial decision
Execute in spot
power of unrestricted dec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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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K249
[历史地理—中国史]
D691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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