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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息诉标准问题研究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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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广辉
罗文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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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汕头大学法学院
汕头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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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太平洋学报》
CSSCI
2007年第9期56-67,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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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06-2007年度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省级检察理论研究课题<民行申诉案件息诉标准问题研究>(课题编号:GDJY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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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在我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中有一个实务性很强的工作方式——民事行政检察息诉工作。这项工作在处理当事人申诉案件时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息诉工作,不仅可以消除当事人的逆反心理,而且还能向对法律一知半解的当事人解释法律,实现法治的一个良性循环。现实中通过息诉服判的当事人,不论是申诉方还是等待判决执行方,都在息诉的帮助下,不必通过多次诉讼甚至多次上访等既浪费金钱又浪费精力的方法达到对判决的理解和执行,从而实现了当事人自己的司法目的。特别是在"和谐社会"理念的大环境下,民行息诉工作定纷止争的高效、便民的特点更加顺应了时代的要求。但可惜的是民行息诉工作在法律上没有一个明确的地位,司法环境中的种种问题,特别是在现实中没有一个标准的操作规范,使得息诉工作停留在一个应急、随意的层次上。介于推进息诉工作的科学化、法律化进程,课题以一个实务的角度切入,结合多个检察机关的息诉经验,以息诉工作标准问题的探讨为线索,进行一次息诉工作法律问题的梳理,在理论与实践上探索一条息诉工作的法制之路,进而提出了完善民行申诉息诉案件立法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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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民行申诉
息诉标准
息诉工作
法律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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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203.9
[经济管理—国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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