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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恶意串通条款的独立价值与规范释义
1
作者 鲍伊帆 《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77-88,共12页
恶意串通行为并非违反公序良俗行为之子情形。在体系定位上,《民法典》第154条属于独立的合同无效制度。在适用范围上,《民法典》第154条可以对以股权等投资性权利为标的的转让、非商品房与动产的一物多卖、债务人的诈害行为损害担保人... 恶意串通行为并非违反公序良俗行为之子情形。在体系定位上,《民法典》第154条属于独立的合同无效制度。在适用范围上,《民法典》第154条可以对以股权等投资性权利为标的的转让、非商品房与动产的一物多卖、债务人的诈害行为损害担保人利益等案型中的恶意串通行为加以规制,具有独立的制度价值。恶意串通的主观构成聚焦于对“串通之恶意”的判断,当事人既需存在明知或应知行为可能导致损害之“观念”,又需具备积极追求或放任损害结果发生之“意思”。《民法典》第154条所称“他人合法权益”中的“他人”仅指向特定第三人。恶意串通的客观构成以“特定第三人财产利益”为中心,并以“造成实际损害”作为其必要条件。基于比例原则的考量,《民法典》第154条中的“无效”应为相对无效之法律效果,其只能由受害方主张,且仅相对该受保护的特定第三方无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恶意串通 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154条 相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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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串通与债权人撤销权的选择适用——以“指导案例33号”为分析对象
2
作者 毛懿 《争议解决》 2024年第4期109-115,共7页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是恶意串通规则,但是没有具体明确其构成要件和适用范围,出现很多表面上似乎满足恶意串通的要件,实际上应由其他制度分别处理的情形。为了理解和准确适用恶意串通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指导案例33号。指导案例3...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是恶意串通规则,但是没有具体明确其构成要件和适用范围,出现很多表面上似乎满足恶意串通的要件,实际上应由其他制度分别处理的情形。为了理解和准确适用恶意串通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指导案例33号。指导案例33号详细阐述恶意串通的主观要件,但是对客观要件的认定没有充分的论述。除明晰构成要件的积极意义外,还引发我们思考一个问题;债权人撤销权和恶意串通存在何种关联。本文将指导案例33号作为切入点,结合最高院裁判理由,明确恶意串通构成要件。进而,区别恶意串通制度与债权人撤销权制度。最后,在恶意串通与债权人撤销权竞合时,适用恶意串通抑或债权人撤销权取决于保护对象类型,当保护对象为一般金钱债权时,能够适用恶意串通规则的情形也就全部可以适用债权人撤销权制度。而债权人撤销权是更具体的制度,要件更加清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指导案例33号 恶意串通 债权人撤销权 适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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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串通制度的司法适用研究
3
作者 赖佳 《时代人物》 2023年第29期105-107,共3页
恶意串通制度是在民法中是一项重要制度,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当事人利益,体现了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恶意串通制度在民事诉讼法中被赋予了较高的证明标准,因此在实务中当事人对恶意串通的举证存在一定的困难,并且法院对恶意串通的认定标... 恶意串通制度是在民法中是一项重要制度,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当事人利益,体现了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恶意串通制度在民事诉讼法中被赋予了较高的证明标准,因此在实务中当事人对恶意串通的举证存在一定的困难,并且法院对恶意串通的认定标准不一,尤其在判断当事人是否具有恶意时,各地法院的做法存在差异。此外,恶意串通制度常常与民法中的其他制度产生竞合,如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因此,恶意串通制度要在举证和法律适用方面进行完善,探索出一套有效的方法,使其发挥本应发挥的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恶意串通 举证责任 高度盖然性 债权人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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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串通情形下代理行为的效力认定
4
作者 黄子烨 《法制与经济》 2023年第1期104-110,共7页
《民法典》第164条第2款规定了恶意串通情形下代理人与相对人的民事责任。但是条款本身并不涉及此情形下的代理行为法律效力,应如何认定代理行为效力值得商榷。若通过代理法外部规则认定行为无效,则属于事先预设被代理人放弃对代理行为... 《民法典》第164条第2款规定了恶意串通情形下代理人与相对人的民事责任。但是条款本身并不涉及此情形下的代理行为法律效力,应如何认定代理行为效力值得商榷。若通过代理法外部规则认定行为无效,则属于事先预设被代理人放弃对代理行为表示追认,如此将对被代理人的自决权形成过度干涉。更为正确的做法应当是从代理法内部规则出发,使内部基础关系得以在恶意串通情形下例外突破无因性原则,从而类推适用无权代理的规则,由被代理人最终决定代理行为的效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代理权滥用 恶意串通 效力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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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串通”与“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在民法典总则中的构造--兼评《民法总则》之规定 被引量:39
5
作者 冉克平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4期67-80,共14页
"恶意串通行为无效"规范旨在保护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其构成与侵权责任无异,并非建立在意思自治及其瑕疵类型的基础之上,在适用上与通谋虚伪表示、债权撤销权、欺诈、无权处分、心中保留、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恶意串通行为无效"规范旨在保护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其构成与侵权责任无异,并非建立在意思自治及其瑕疵类型的基础之上,在适用上与通谋虚伪表示、债权撤销权、欺诈、无权处分、心中保留、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侵权行为等规范均可构成竞合状态。"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规范的适用状况表明,其不仅可以构成不法虚伪表示与不法隐藏行为,还包括避法行为类型。民法典总则立法应当完全废除"恶意串通"规范,基于意思表示瑕疵的体系思维,以"通谋虚伪表示"取而代之。"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行为"兼有通谋虚伪表示与避法行为规范的双重功能,前者可为"通谋虚伪表示"所替代,后者可被《民法总则》第153条规定的禁止规范所吸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恶意串通 合法形式 非法目的 通谋虚伪表示 避法行为 私法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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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 被引量:9
6
作者 陈敦 《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6期101-107,共7页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不为相对无效的合同,而应区别对待: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的合同,应为无效合同,并纳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之中予以规范;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应分别情形予以处理:或者归入...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不为相对无效的合同,而应区别对待: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的合同,应为无效合同,并纳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之中予以规范;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应分别情形予以处理:或者归入债权人撤销权的范畴,或者适用侵权行为法进行规范,或者赋予第三人撤销权予以调整,并规定较长的除斥期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恶意串通 社会公共利益 撤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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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合同的效力 被引量:6
7
作者 王从容 《江西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03年第11期185-186,共2页
关键词 《合同法》 撤销权 合同无效 举证责任 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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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之“恶意串通”法律研究 被引量:2
8
作者 邹忠玉 王俊儒 侯德斌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6期14-18,共5页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是合同法中认定合同无效的情形之一,与民法上的通谋虚伪表示和虚假行为在构成要件和效力方面都有相似之处,难以区分,也成为实践中许多法学工作者探讨的重点与难点,如何区分恶意串通与相似法律概...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是合同法中认定合同无效的情形之一,与民法上的通谋虚伪表示和虚假行为在构成要件和效力方面都有相似之处,难以区分,也成为实践中许多法学工作者探讨的重点与难点,如何区分恶意串通与相似法律概念并准确把握其真实内涵,以及在具体案件中利用恶意串通来判定合同无效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均是当今法学界的热点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恶意串通 第三人利益 通谋虚伪表示 隐藏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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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调解中恶意串通行为的法律规制 被引量:2
9
作者 马柳颖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09年第4期96-99,共4页
诉讼调解虽然具有程序简便,高效解决民事纠纷的程序价值,但因缺乏充分监督和制约的程序,易于被不诚信当事人用以牟取非法利益。诉讼调解中原、被告恶意串通损害案外人权利行为,实质上属诉讼欺诈侵权行为,既损害了案外人权益,也损害了司... 诉讼调解虽然具有程序简便,高效解决民事纠纷的程序价值,但因缺乏充分监督和制约的程序,易于被不诚信当事人用以牟取非法利益。诉讼调解中原、被告恶意串通损害案外人权利行为,实质上属诉讼欺诈侵权行为,既损害了案外人权益,也损害了司法权威。强化司法审判职权,完善诉讼调解程序监督机制,从程序法、实体法上对恶意调解串通行为进行法律规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诉讼调解 恶意串通 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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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领域反垄断宽恕制度的引入问题研究——以恶意串通行为发现模式的转化为视角
10
作者 李胜利 张一武 《常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第2期22-30,共9页
政府采购领域中,外部突破模式在恶意串通行为的违法发现上一直收效不佳。通过分析卡特尔的规制历程可以发现,反垄断宽恕制度的引入具有重要意义。而且,恶意串通行为与横向垄断协议的统一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与《中华人民共和... 政府采购领域中,外部突破模式在恶意串通行为的违法发现上一直收效不佳。通过分析卡特尔的规制历程可以发现,反垄断宽恕制度的引入具有重要意义。而且,恶意串通行为与横向垄断协议的统一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统一且协调的规制关系,以及反垄断宽恕制度对于违法行为发现和认定的重要促进作用,也证成了反垄断宽恕制度的引入具有正当性和必要性。因此,有必要结合实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明确反垄断宽恕制度的适用并进行细化。同时,为保障激励效果的有效实现,还应加重恶意串通行为的法律责任,加强外部突破模式的配合作用,并增大反垄断宽恕制度的确定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政府采购 恶意串通行为 反垄断宽恕制度 内部瓦解模式 卡特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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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设恶意串通诉讼罪的立法构想
11
作者 柯明 《河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第4期45-48,共4页
恶意串通诉讼行为不仅对司法机关正常活动有严重的危害,而且侵害了他人的财产权益,因而我国刑法应当增设恶意串通诉讼罪。恶意串通诉讼罪应属于妨害司法罪的一个具体犯罪,侵犯的客体具有双重性,既侵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又侵犯公... 恶意串通诉讼行为不仅对司法机关正常活动有严重的危害,而且侵害了他人的财产权益,因而我国刑法应当增设恶意串通诉讼罪。恶意串通诉讼罪应属于妨害司法罪的一个具体犯罪,侵犯的客体具有双重性,既侵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又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但有主次之分;客观方面表现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暗中勾结,虚构民事法律关系和案件事实,提供虚假证据,在法院面前相互配合进行表演,蒙蔽法院,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主观方面是故意。在刑罚配置上,恶意串通诉讼罪的最低刑不应低于普通诈骗罪,而最高刑不应高于妨害司法的犯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恶意串通诉讼罪 诉讼欺诈 构成要件 刑罚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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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串通行为中的“恶意”分析——以司法裁判为视角 被引量:2
12
作者 王益强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 2016年第4期39-44,共6页
分析司法裁判,恶意串通行为被广泛适用,但在主观"恶意"的裁判上存在问题。认定恶意串通行为人的"恶意",应坚持意思主义,即当事人明知其恶意串通行为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且具有故意、积极追求损害结果的... 分析司法裁判,恶意串通行为被广泛适用,但在主观"恶意"的裁判上存在问题。认定恶意串通行为人的"恶意",应坚持意思主义,即当事人明知其恶意串通行为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且具有故意、积极追求损害结果的发生。受故意的限制,行为人过失的串通不具有"恶意"。串通行为无效的原因在于该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并非其具有主观上的"恶意"。最后,恶意串通行为的"恶意"非以获利为必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恶意串通 司法裁判 恶意 损害 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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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串通型虚假诉讼的民事规制 被引量:3
13
作者 黄经纬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第4期68-71,共4页
恶意串通型虚假诉讼可以在主体、目的、手段、诉讼程序等方面进行解构,从而从不同角度把握恶意串通型虚假诉讼行为。而从认定与防范角度来讲,具体情形下实体证据的认定不可或缺。就行为规制而言,民事诉讼规则在诉讼的各个阶段的规制亦... 恶意串通型虚假诉讼可以在主体、目的、手段、诉讼程序等方面进行解构,从而从不同角度把握恶意串通型虚假诉讼行为。而从认定与防范角度来讲,具体情形下实体证据的认定不可或缺。就行为规制而言,民事诉讼规则在诉讼的各个阶段的规制亦不可少,同时,诉讼监督及立法上完善对规制这一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恶意串通 虚假诉讼 证据认定 程序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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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恶意串通规范的适用规则
14
作者 李鼎 《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年第6期104-107,共4页
我国恶意串通规范由于适用条件模糊,造成了与众多法律规范的竞合。对无权处分、债权人撤销权、欺诈、滥用代理权、多重买卖等规则进行考察后,可以发现,在恶意串通规范与其他规范发生竞合后,如果规范目的不冲突,则交给当事人自行选择适... 我国恶意串通规范由于适用条件模糊,造成了与众多法律规范的竞合。对无权处分、债权人撤销权、欺诈、滥用代理权、多重买卖等规则进行考察后,可以发现,在恶意串通规范与其他规范发生竞合后,如果规范目的不冲突,则交给当事人自行选择适用的规范;如果规范目的相冲突,则需要首先确定存在法律漏洞,并且以恶意串通规范填补法律漏洞更为可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恶意串通 法规竞合 法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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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推定在合同恶意串通案件中的适用方法 被引量:1
15
作者 郑博涵 《天津法学》 2017年第3期98-101,共4页
主观恶意及串通行为的推定是指受损这一前提事实得证的条件下,法官先不对基础事实作出认定,而对法律事实中的主观恶意及串通行为有无这一法律问题给出暂时性结论,即推定事实。本质上,证明责任是指在法官无法判断要件事实真伪时,当事人... 主观恶意及串通行为的推定是指受损这一前提事实得证的条件下,法官先不对基础事实作出认定,而对法律事实中的主观恶意及串通行为有无这一法律问题给出暂时性结论,即推定事实。本质上,证明责任是指在法官无法判断要件事实真伪时,当事人所需承担的败诉风险,是用以解决法律事实中事实问题。主观恶意及串通行为推定具有相同的正当性基础,但其在现行法律并未得到体现。从基本法学方法论入手,分析主观恶意及串通行为推定与举证责任分配之间的关系,继而提出"民事推定五步法",充分运用"民事推定"技术,完成原告请求权事实的证明,在此基础上,考察被告抗辩权基础,最终认定法律事实,据此作出判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同 无权处分 恶意串通 民事推定 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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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串通制度中的“串通”分析——以司法审判为视角
16
作者 王益强 《昆明学院学报》 2016年第4期61-65,71,共6页
恶意串通制度在司法审判中被广泛适用,但法院支持恶意串通主张的情形相对较少,这其中有"串通"认定上的问题。分析司法审判案例,恶意串通制度中的"串通",主观上应从意思表示的角度予以认定,客观上则为当事人互相配... 恶意串通制度在司法审判中被广泛适用,但法院支持恶意串通主张的情形相对较少,这其中有"串通"认定上的问题。分析司法审判案例,恶意串通制度中的"串通",主观上应从意思表示的角度予以认定,客观上则为当事人互相配合或者共同实施了该恶意串通的行为。恶意串通形式多样,作为一个整体,认定时应将"恶意"与"串通"结合。串通行为无效的原因在于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并非其客观上的"串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恶意串通 串通 串通制度 串通行为无效 司法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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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串通行为的理解与适用 被引量:1
17
作者 《金陵法律评论》 2017年第1期111-127,共17页
恶意串通与两种法律行为无效制度联系甚密,需予以区别。其一,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包含“意思瑕疵”和“内容欠缺合法性”两个无效因素,可被替代。其二,通谋虚伪表示可能同时欠缺合法性,导致两者重叠,需对恶意串通限缩解释为真实意思... 恶意串通与两种法律行为无效制度联系甚密,需予以区别。其一,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包含“意思瑕疵”和“内容欠缺合法性”两个无效因素,可被替代。其二,通谋虚伪表示可能同时欠缺合法性,导致两者重叠,需对恶意串通限缩解释为真实意思。恶意串通行为较背俗侵权行为范围狭窄,且在权利保护范围、行为方式、损害结果均有不同。疑似恶意串通行为应考量构成要件,以排除非真正恶意串通行为,其他真正恶意串通行为,查找民法中有无其他特殊法条,若无,则利用此条文兜底。恶意串通之法律效力为相对无效,由受损害的特定第三人宣告无效,并受除斥期间限制,无效范围及于当事人和第三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行为无效 通谋虚伪表示 恶意串通 法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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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中“恶意串通”制度的司法实证研究 被引量:1
18
作者 李涛 《衡阳师范学院学报》 2019年第1期90-95,共6页
通过研究法院审理恶意串通纠纷的119份裁判文书,发现审判实务中主张适用恶意串通制度进行判案的情形较多,但最终认定存在"恶意串通"的结果却较少,主要原因是"恶意串通"的认定存在难度。是不是恶意串通,应采用主观... 通过研究法院审理恶意串通纠纷的119份裁判文书,发现审判实务中主张适用恶意串通制度进行判案的情形较多,但最终认定存在"恶意串通"的结果却较少,主要原因是"恶意串通"的认定存在难度。是不是恶意串通,应采用主观要件与客观要件相结合的认定标准,主观要件采用意思主义,客观要件是行为人与相对人存在"串通"的意思联络,且"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其中"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应当是判断存在恶意串通的核心要素;法院在证明责任分配方面应引入"推定规则"来平衡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恶意串通 损害行为 推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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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串通行为研究
19
作者 刘峰 孔娜 《中外企业家》 2009年第5X期155-155,共1页
恶意串通行为本是大陆法系的特有概念,但我国民法通则及合同法中对其也有所涉及,结合我国立法并参照司法实践对其概念、构成要件进行简要分析,对其法律后果也提出了一些拙见。
关键词 恶意串通 构成要件 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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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上恶意串通的研究
20
作者 赵明川 《法制与经济》 2015年第8期62-64,共3页
我国的民法制定过程中,将恶意串通危害第三人利益的行为视为无效行为。该项规定由于其指向模糊,不能对当事人及第三人的利益关系进行具体的分析,同时,也不能对行为人及意思表示进行真假的判定,而导致实践过程中曲解及误用现象的发生,从... 我国的民法制定过程中,将恶意串通危害第三人利益的行为视为无效行为。该项规定由于其指向模糊,不能对当事人及第三人的利益关系进行具体的分析,同时,也不能对行为人及意思表示进行真假的判定,而导致实践过程中曲解及误用现象的发生,从而造成效果违背了立法的初衷。从目前的情况可以看出,该规定远不能满足当今社会的发展需要。文章是从多方面、多角度的对民法上恶意串通展开详细的探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上 恶意串通 第三人利益 行为人 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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